关于传播淫秽色情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我应为这个罪名被羁押了1各月 取保候审出来了以后不打算继续再犯

请问 我如果在取保期间只下载 不传播 会不会再被抓进去?

建议你不要做,下载了你就是不传播你也说不清。公安机关可以认定你是在为传播做准备。

我想说,你可以先消停消停了,干嘛老是做这种破事。

当然你这样是不会被抓进去的,除非你在取保候审期间干出特出格的事。

如果你真是只下载就不会再被抓进去,但如果你下载后交给别人去传播,那你还会被抓进去。(取保期间如果做了其他违法的事情或不按取保规定去做也会重新被关押

告诉我在那儿下吧,我帮下,先帮你存着,呵呵

根据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才构成违法,不再规定“浏览”、“查阅”淫秽物品构成违法。《办法》是规章,《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法律,并且《治安管理处罚法》更晚制定,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浏览”、“查阅”淫秽物品理应不能再认定为违法。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