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当时我和对方签了三年合约,我我出资3成,他出资7成,后来有续签了七年合约,约定合约期满再另作打算。合同是明年10月到期,但是随着今年经济危机影响,现在生意做不下去了,并且一直以来双方意见一直不和,在公司里他家亲戚就占据了一半,公司今年肯定是拖不下去了,今天,我和对方的父亲在公司里又大吵一架,他扬言说我不用来上班了,我想今晚他们一定会商量如何处理。
请问我该怎么办?从法律上,公司应该怎么处理?
你说的情况是有关“公司僵局”纠纷,可以依以下步骤解决:
1、你的股份转让给大股东
在大股东控制公司的情况下,资本退出模式也不失为优良之选。比如法院可以通过判决强令由一方股东以合理的价格收买另一方股东股权或股份,从而让一方股东退出公司,以此达到解决僵局的目的。如此即可打破僵局救济小股东权利,又能最大限度保有公司的存续。
2、开股东会对公司进行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3、开不成股东会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由此为“公司僵局”确立了司法救济途径,规定适格股东在出现“公司僵局”的情形下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你们应该合伙关系,该公司应该合伙企业性质,在出现相关问题时适用《合伙企业法》来解决。
从你目前的处境看,合伙关系难以维持,你可以主张退伙。但由于你们的公司仅有两个股东,那么,当你退出后该公司的性质就不再是合伙了,所以,这在实质上是散伙。即,要进行清算,然后注销营业执照。在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在清算或财产或债务问题上存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你们出资三七分,那么利益和责任也是三七分
《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