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被我的朋友(已婚)拉进一家公司上班,他向我借钱去投资这家公司的业务项目,经营成功
就有提成,前期还可以,后期就不行了,最终经营不当亏本负债,但他无股份不是股东,公司最后也倒闭了,
借条是后面才补的(钱多次借的,后来钱的数目汇总才补了一张借款协议书)他说债务他一人承担与他老婆无
关。他老婆知道他经营公司业务的事实,但负债的事被她老公隐瞒。我想让他写个借据表明他的债务是因为经
营此公司不当业务所致。(就是要表明,1:他借了我的钱,是多次借的,是现金。2,他的债务形成与那家公
司有关。)目的是希望他个人还不起钱时,这个债务能由他夫妻两共同承担。当然,他老婆在经营未失败公司
未倒闭时也享受到了其带来的好处。
你好!
你把问题复杂化了,只要你的借款协议书上没有明确债务是个人债务,那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口说无凭啊。而且你将债务搞成以公司经营不当所致那只会让债务更可能变成个人债务。
我同意陈宏松专家的看法,不要把问题搞复杂了。只要他承认借款,把借款合同简单化就可以了,在结婚期间所产生的债务,还是可以从夫妻财产中还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