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抚养权的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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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结婚4年了有了3岁的女儿,可能由于脾气不和吧也没多大的矛盾女方就要离婚也把我起诉了。我现在最关心孩子的问题,女儿跟他爷爷。奶奶2年了,可还是跟她妈特亲,这孩子应该怎么判

夫妻由于脾气不和准备离婚,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孩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具体到你的实际情况,3岁的女儿虽然跟他爷爷、奶奶2年了,可还是跟她妈特亲。那么,只要女方坚持要孩子,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你支付“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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