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于自卫把人打伤怎么办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我和区里站长发生争执,他手下找人来打我(10)多个人,拿着镐把,短刀等工具。把我堵在一个小房间里,然后站长手下拿着镐把打我被我躲开,并用啤酒瓶把他打伤。结果他报警了,还让我赔偿医药费总计2万元(伤口在头部有3厘米)我该怎没办那

派出所先调解,不成的话对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派出所的笔录很重要,涉及到你是否属于防卫行为,如果不是防卫行为,又造成对方轻伤,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而对方肆意要价。

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至于医药费应该看法院是怎么认定的

这个要看你在公安局里的笔录时,派出所怎么帮你写的。如果笔录中提到了对方拿有攻击性武器等,那么在牵扯到赔偿的民事诉讼中可能少陪。不过在进入民事前,按我国现状,常常先处于行政处理的状态吧!!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