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区里站长发生争执,他手下找人来打我(10)多个人,拿着镐把,短刀等工具。把我堵在一个小房间里,然后站长手下拿着镐把打我被我躲开,并用啤酒瓶把他打伤。结果他报警了,还让我赔偿医药费总计2万元(伤口在头部有3厘米)我该怎没办那
派出所先调解,不成的话对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派出所的笔录很重要,涉及到你是否属于防卫行为,如果不是防卫行为,又造成对方轻伤,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而对方肆意要价。
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至于医药费应该看法院是怎么认定的
这个要看你在公安局里的笔录时,派出所怎么帮你写的。如果笔录中提到了对方拿有攻击性武器等,那么在牵扯到赔偿的民事诉讼中可能少陪。不过在进入民事前,按我国现状,常常先处于行政处理的状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