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在医院一个黑出租拉我侄女去等车点,该司机可能起色心,骗我侄女说我直接把你送到家吧,结果偏离方向,侄女发现后要求下车,司机不让,直接拉至偏僻处停车,侄女喊救命,司机威胁说再喊就用锤子砸死你,侄女不敢再喊,司机威逼侄女交出手机,把手机放到车方向盘前边,或许打算实施强奸,不料巡警发现一辆可疑车上前打算盘问(都是便衣),我侄女以为是一伙的,拉开车门一手抓起手机狂奔。最后被巡警追回,经询问才得知事情真相。请问该案该怎么定性,属抢劫、强奸未遂?还是属于强奸未遂?如果属于强奸未遂,公安部门对该司机怎么依法处理?目前我侄女由于受到惊吓,精神一度失常,现正在医院治疗,已逐渐恢复平静,我侄女所花的费用该跟谁要?能附带精神损失赔偿吗?怎么追究司机的法律责任?问题补充:
该司机正在拘留中,据司机承认要手机的目的是怕女孩打电话,据负责办案人说顶多拘留半月就放人,说没有形成后果,这合法吗?我该怎么说,怎么追究该司机的法律责任?
1.该司机构成了抢劫罪。按你所说的情形,司机的行为符合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且已经通过胁迫的方式把你侄女的手机拿到手放到了车方向盘前边。这已经是抢劫罪的表现形式了,抢劫罪是一种行为犯,不是结果犯。尽管你侄女后来抢回手机并逃跑,但那是一种自救行为,不影响对司机的定罪了。
2.那个司机不构成强奸罪。主要是按你所说“或许打算实施强奸”这个情节无从查证。即那个司机要主观上有实施强奸的故意,客观上实施强奸的行为。你所说的“或许”是一种猜测,你想想那司机会自己说他欲实施强奸不嘛?
3.如果公安机关按治安处罚方式对该司机实行拘留。你可以就公安机关出具的决定书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你们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抢劫罪是重罪,起点刑都在三年以上的,所以也不能提起自诉,自诉案件除了法定的几种亲告罪以外,一般是要求在三年以下判刑的轻微刑事案件。
4.另外对于你侄女受到惊吓等精神一度失常,现正在医院治疗等相关问题,你也可以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侵权之诉,要求那司机赔偿相关的治疗费用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办案的警察是不是收了犯罪嫌疑人的好处啊?这是强奸未遂啊,那能说拘留半个月就放人的道理?
至少手机也被那个男的拿走了,应当定抢劫,拘留半个月就放人有什么依据,至少拿出相应的法律条文出来,你下次遇到办案人员的时候就这么问,等问出来了再说
不好判断主观意图,客观行为表现也未反映出有强奸的犯意,只能根据其交代判断主观意图,如有强奸犯意,应是未遂
只能算抢劫了。强奸未遂的前提应该是已经表达了相关意思并且动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