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过银行发放工资,在法律上说,工资通过银行打到劳动者帐户里的钱的名目,是以银行的账单显示的名誉为准,还是以单位的说法为准?比如说银行对账单上显示的是“报销款”,但单位说这个“报销款”就是工资,在法律上可以这样吗?如果上法庭的话该怎么为自己申诉呢?
报销款不能等同与工资,如有明细可作为证据使用,协商或仲裁
以打到劳动者帐户的实际钱数为准;
法律也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的。
名义问题,就仅仅是名义罢。除非,公司只是支付给你一个人。
公司通过银行发放工资,在法律上说,工资通过银行打到劳动者帐户里的钱的名目,是以银行的账单显示的名誉为准,还是以单位的说法为准?比如说银行对账单上显示的是“报销款”,但单位说这个“报销款”就是工资,在法律上可以这样吗?如果上法庭的话该怎么为自己申诉呢?
··工资就是工资,是劳动报酬,是纳税证据。但,报销款,是单位的合法工作支出,列入税前成本,是不纳税的。 二者不能混肴。 可能是单位有逃逃税款之嫌,看一下税务局举报查处。
找更强势的证据推翻目前的与实质情况不符合的形式证据。
比如证人的证言就很有优势。
报销款不能等同与工资,但如果能证明企业一直对企业所有员工都是以此种形式进行工资支付的,则可以认定两者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