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在10.1取得结婚证,在10.10取得房产证,但是购房贷款都是以夫妻共同所有的名义在银行签字贷款,但是现在房产证上只有我爱人一个人的名字,权属那一栏写的是“单独所有”,请问这套房子到底是他一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呢?我是不是需要办理一个“房屋共有权证”?
购买房产如果是在婚前付款,则是个人财产。建议考虑夫妻双方搞财产约定,这样可保护有关权利。
你最好和丈夫商议变更房产证未夫妻共有。
如果你们是婚后才购买的房子,那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没问题。
如果签合同买房子是在结婚之前,房产证上又只记载你老公的名字,可以认定为他的婚前财产,你交的钱可以认定为你借给他的。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归你老公,你可以主张债权(你交的那部分钱)
建议变更房产证,保留银行签字的合同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