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去年抢劫判四年.因怀孕哺乳期在外执行一年.现在已经执行半年多了.快要收监了!有什么办法!能让她在外面执行.不收监.只要她不在那里面就行…求各位大哥大姐们.帮我想想办法谢谢了
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适用假释。本来是执行两年才可以假释,但是你可以以“特殊情况”去申请一下。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即当地监狱和当地派出所提出假释建议书,交当地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合议庭来决定。
减刑由于必须服刑满刑期的一半,即意味着还要进去一年,对小孩子很不利,所以还是走假释这条路比较好。
提醒你:特殊情况的司法解释是“国家利益,国防外交”的需要才是特殊情况,家庭的特殊情况,必须要你打通关节,让法院网开一面,你不能底气太足,自己把握好分寸,工作做到家。
可以由医疗部门开具不宜收监的诊疗证明,医疗部门必须是司法机关认可的,这需要到当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