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明火执杖抢新娘的事情?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0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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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江、武洛江一带侗族结婚喜用偷的形式,即在晚上暗中娶新娘。与此相反,湘西南与黔东南毗邻山区的侗家人,男女结婚则往往采用武力,明火执杖地进行抢婚。

吉日那天夜晚,男家村寨的小伙子们组成浩浩荡荡的抢亲队伍,手擎火把,鼓乐齐鸣,奔向新娘的村寨。女方村寨也早作了“反抗”的准备。妇女们把山竹劈成种、六尺长的竹片,做成“响蔑”,又把桃树枝去叶扎成条帚。在男寨抢亲队伍到来之前,姑娘妇女们便隐蔽在寨内墙角旁,严阵以待。抢亲队伍一进村,入了姑娘们的伏击圈,姑娘们便嬉笑着一哄而上,挥动条帚和“响蔑”,劈头盖脑地见客便打。抢亲的小伙们祗能招架,不能还击,但可以用武力抢夺姑娘们的“武器”。因此,无论姑娘们怎样气势汹汹,到后来都会被小伙子们缴了械。一场“战斗”结束后,小伙子们便在如鸟兽散的姑娘群中寻找新娘。姑娘们东躲西藏,力地捉弄小伙子。经过一番艰苦的搜索“追捕”,小伙子才好不容易地抢到用红绳缠绕新草鞋的新娘。姑娘们这时又要前来围追堵截一番。一旦小伙子背着“抢来”的新娘冲出寨子,三声铣响,鼓乐齐鸣之后,姑娘们这才善罢甘休,小伙们便抬着新娘凯旋而归了。

编辑/孟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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