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使用合同,乙方和甲方是前后签的,双方都不在场。签署的合同只有一份,还在乙方哪里,甲方只是拿了合同的复印件。请问这样的合同生效吗?
林地使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文件,理论上应该制作两份,双方各自持有一份,且应由乙方和甲方同时在场签署。
但既然合同已经签订,签署的合同也只有一份,甲方只是拿了合同的复印件,只要合同开始履行,该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由于甲方手中持有的只是一份复印件,一旦发生争议,很难作为证据使用。因此,建议甲方持合同复印件,让乙方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无异并签名即可。
··复印件不能证明事实,需要与原件核对一致才可以。
但,可以部分证明当事人的签字(笔迹)等。如果打官司,可以说明情况,让对方提供原件,但,没有原件,立案有困难。
如果签署的那份有双方的亲笔签名,而复印的那份经核对与原件无异,并有证明,比如经过公证,那么这份复印的合同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