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婚后四个月离婚,老婆拿走了家里的四万元钱,并起诉离婚,拿走的钱我也没证据,她也不承认拿了,为了拿回属于我的钱,我想制造债务,假借朋友的钱操办婚礼,我的朋友也没钱,如果真这样,法院会调查我朋友的银行存款吗?查他取过款吗
这样的做法其实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在实践中伪造假的债务的做法比较容易,写个欠条就成,因此这样的债务法院一般不认可。如果你对女方转移财产的事有证据或是证据线索,可考虑在诉讼中举证或是申请法院调查(如对方在银行的取款情况等),或者,你可以不同意离婚,这其实也是一个策略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