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通行的汉语言,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它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语,在国际上是我国的代表语言,也是联合国使用的6种工作语言之一。但我国各民族除了有普通话这一共同语之外,还有许多不同的方言。这些方言是从属于民族共同语的语言低级形式,它们之间虽有较大的差异,但由于语言上有整齐的对应规律,基本词汇和语法构造也大体相同,而且有共同的书面语,因而它们并非与普通话并立的独立语言,而只是民族共同语的地域分支。以长沙方言为代表的湘语正是这样一种语言。
在我国汉语七大方言中,湘语是其中之一。它主要分布在湖南省湘江和资江流域,以长沙语为代表。湘语内部复杂,有新老湘语之分。老湘语基本上仍保留古浊音声母;新湘语古浊音、声母不论平仄一律读不送气清音,也就是全浊塞音、塞擦音全部清化,而清化以不送气作为补偿手段。新湘语通行在长沙等较大城市,是以现代长沙话为代表方言。长沙是湖南的省会,是全省*、经济和文化的中心,而且人口众多,交通便利,因此长沙方言从古至今,一直受北方方言的影响,与普通话距离较小。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5%,因此,它在汉语方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长沙方言除了全浊塞音、塞擦音全部清化这一主要特点外,还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长沙方言的鼻尾韵有前移的趋势,如[n]变为[-n],[-n]变为鼻化。不过,鼻化韵如山、摄、开、口、四等先韵,听起来有点像弱鼻化,又有点像弱鼻尾,表明这种前移变化还未完成。
二是长沙方言还保留入声,自成一调,但无塞尾尾。
三是长沙方言与其它湘方言一样,只有子尾,没有儿尾,而且子尾非常丰富。普通话的儿尾,长沙话往往省略或用子尾,普通话和其他汉语方言不带儿尾、子尾的,长沙话也往往加上子尾。这也是它的主要特点之一,如,禾线子(稻穗子)、凌杠子(冰锥儿)、纸条子(纸条)、麻雀子、蚂蚁子、桌子、椅子等等。
四是长沙方言表完成态不用“了”,也不用“啦”,而用“哒”。如:吃哒(吃啦)、走哒(走啦)、好哒(好了)等等。
五是长沙方言表肯定不用“是”,而用语气词“嗯喽”。如:“这是你家?”“嗯喽!”“你去过?”“嗯喽!”
六是长沙方言因仍在受普通话的影响,至今还在变化,如,解放前的长沙话有尖团之分,舌尖前音与舌尖后音之分,现在这些差别基本消失了。
七是长沙方言中一些词的读音保留了古音的读法。如,长沙话念“蚊子”的“蚊”和“浮起”的“浮”及“甫”宇,是念重唇音,“蚊”字念成(m?ng);“浮起”念成(báo);“甫”念成(bü)。这些都是古代的读法,是古音。古代设有轻唇音,“蚊”、“律”、“甫”三宇都念重唇音,长沙话在汉语后来的演变中,一直保留了重唇音的读法,因此保留了这三个宇的古音。
另外,长沙方言有19个辅音声母(普通话有21个),外加一个零声母,有韵母38个(普通话39个)。它的声调有四声六调:即阴平、阳平、上声、阴去、阳去、入声6个调类(普通话只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4个声调)。
长沙方言以上的这些特点,使它形成了自己的一些语法和音韵特点,相对于普通话来说,自有一番风味。
例如,长沙话的副词,其数量和表现力要比普通话的副词丰富得多。像:
冰(pìn)冷的刮(guà)白的桕(jiù)酸的嫩(nèn)白的墨(mò)黑的
喷(p?n)臭的浸(jìn)甜的劲(jìn)咸的贡(gèn)绿的绷(p?n)硬的等等,表现的都是普通话“很”的意思,但上列长沙话表现的就显得比“很”的程度更深,深到一种夸张的程度。又如,长沙话中有许多有音无字的词:
pa(把)[~是]:特意k?(咖)[~死他]:掐死他
lao(老)[~药]:毒药cè(册)[~菜]:择菜
wò(卧)[~人]:烫人miè(灭)[~黑]:很黑
w?(哇)[~苦]:很苦g?(给)[~起]:藏起
等等,这些词是长沙话中特有的,既增强了长沙话的表现力,又形成了长沙话的地域色彩。
又如长沙的一些民歌民谣,如童谣《牵羊卖羊》:“牵羊卖羊,一卖卖到侯家塘。‘老板呃!买羊啵(bo)?’‘买头羊’。‘头羊冒(mao没有)得角(g?各)’‘买二羊。’‘二羊冒得脚(jo)’‘买三羊。’‘三羊四羊随你捉’。”都集中地表现了长沙方言的特色。
另,长沙地区“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的地域性,又使得长沙方言区域内出现不同的语言现象。如宁乡话,喜欢在一些句尾加“地”(相同“的”):“宁乡地”“浸甜地”;长沙县麻林桥地区却喜欢在一些句尾加“隔”(也相同“的”):“麻林桥隔”。“嗯是隔”(意为不是的)。还有居住在浏阳18个山区乡的20多万客家乡亲,他们既能说长沙话,也能讲地道的客家话,这些都是长沙方言区域内的特殊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