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居住的是我妈妈09年购买的【二手房】9.75万。房租是一直按期缴纳的,也没有什么问题。可是我刚看了新闻说到类似情概况 他也是从上家手中购买的二手房有房卡,应该是属于【私人财产】为什么要缴纳房租?新闻解释的太深奥了 我不懂啊。究竟我们该不该继续缴纳房租呢?
需要交房租的房子,你们肯定是只有使用权的,使用权的房子私下里是可以买卖的,买卖后对方就直接把使用权交给你们,由你们继续缴纳房租
而且,只要这房子获得了所有权,房管局就不可能再继续向你们收取房租,这太荒谬了,不管你看到了什么狗屁新闻,这都是完全不可能的。
想搞清楚你的房子到底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这也很简单,你手里总得有个证吧,你看看到底是使用权证还是房产证就完了。
你妈妈买的房屋,产权是你妈妈的。至于你交不交房租,你和你妈协议就可以!与新闻无关
··那可能是购买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是仅仅购买的使用权而不是产权。如果还交纳房租,有的是使用权,实际上是租赁人家的房子。 你们一点弄清楚基本法律关系再做计较。如果是租赁关系,要想继续使用,当然应当继续钠租金。
或者说你妈妈买的房子仅仅是使用权,也就是所谓的租赁权。或者是租赁一段时间后产权才转移,问题交待的不适很清楚。
房屋性质一定要搞清楚,如果是产权房,那就不存在房租的问题;若是公租房的话,你们购买的只是一个使用权或者说是一个承租权,需要向房管所缴纳房租的。
你们应该购买的是房卡吧,那种是要继续交租金的,但是租金非常的低的。就是那种房改房么~~我家隔壁他们就是问上家买的房卡,上家也是没有买进房子的,只有居住权,但是现在一个月交的房租不到100元。你有那房卡,如果买进的话,费用也比市场价要低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