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伤残不够级别的都有哪些赔偿?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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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1日早上6;30左右在上夜班的时候不小心让机器把左手食指4公分神经断裂. 经医生诊断无法修复.导致左手食指处于麻木状态. 请问像我这样的案例都有哪些赔偿?

虽然鉴定伤残不够级别,但并不妨碍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主要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这样不会有什么赔偿,公司再好也是帮你出钱治疗。

不好的公司可以用借口把你解雇。

要按照劳动保险的规定处理,医疗费、陪护费(如有)、误工费还是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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