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在高价的情况下我选择了二手房,当时却不知道是安置房,只以为办了房产证就行了的,二年后我们结婚生子,可是户口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眼看孩子就要上学,而我们的户口又落不到当地,孩子将没有学校可以安排。我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房子已经经过房管局合法过户,你就是产权人,落户应当没有问题。 反之,没有房产证,可以通过设立租赁关系变通一下吗。
你好!
根据现有法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能再同一集体内部的成员中交易。要解决,只能想办法把土地变更为国有土地,都是大多数地方基本上是办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