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2010年7月到慈东工业区的一家电器厂做销售,到年底结算提成时由于我们没有签订合同。老板说话不算话,提成减半,还压了我们到2010年12低减半提成的百分之二十。2011年一月的提成也没有结算。我2011年过完春节就正常辞职了。可是他们却因为客户有欠款不给我结算所有欠下的提成。请大家给我一些建议。
一、你所说的提成多少有无书面文件,如果没有,则需要举证证明此点。
二、扣押20%以及一月的提成行为肯定不对。
建议:
一、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
1、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工资;
2、要求补交社保(养老医疗等等)
3、要求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要求其将剩余的全部提成结清.
5、另外看有无加班的情况,如有,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二、你需要举证的:
1、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工牌、工服、名片、工资单、工资卡、证人证言等等)
2、双方约定的提成比例是多少(你可以证人证言、录音等方法取得证据)
三、其他途径。
可以像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此事,由其出面调解解决。
最后,希望你能正确对待此事,一旦走上法律程序,会比较漫长,如果选择调解解决,你的要求则可能会适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