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被老乡故意割伤,肌腱断裂,做了手术花了一万,我们去派出所做的调解,当时给我写了一万的欠条,但是现在人找不到,马上就到期了,我应该诉讼吗?诉讼书怎么写啊?我这属于什么诉讼啊?帮帮忙,谢谢各位了!
法院可以审理此事。
··打开http://www.baidu.com/s?bs=%C3%F1%CA%C2%D0%D0%CE%AA%C4%DC%C1%A6&f=8&wd=+%C6%F0%CB%DF%CA%E9%B8%F1%CA%BD参考,格式多多。
我不知道你肌腱断裂的伤情是否做了法医鉴定,你们在派出所又是怎么调解的,是否做了调解笔录,调解笔录的内容是什么,而这一切都对你下一步如何操作至关重要。
依照我的理解,肌腱断裂应该构成了轻伤害。而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的行为若是故意伤害行为,则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但是,轻伤害案件同时属于可以调解结案的情形,即双方如果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不再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也是法律所许可的。所以,你们当时的调解结论是什么?是否载明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如果写明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我告诉你:这个案件就变成了民事纠纷的范畴,而你也无法反悔了,只能起诉要求该人按照协议给钱,他不给,你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这个家伙可以说因你的无知而逃脱了刑法的制裁了。
至于诉状怎么写,要以具体情形而定,你可以按照楼上给你的网页自己尝试,最好你去律师事务所让律师代书。
你说说你的具体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我给你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