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在2007年生下孩子的。在2008年2月份补办的结婚证,而仪式是在2009年2月份才办的。期间老公以结婚唯由借了不知道多少债务,他没说。但是我只收了两万是礼金,还有的钱他拿钱弄他家的房子什么的,我们没有共同房子,这个可以不算在夫妻债务里吗。而且他家办喜酒所收的礼金我根本没碰过,都在我婆婆。他借的钱我需要偿还么。现在我们准备离婚,可是孩子的生活费他已经8个月没给了,可以向他所要么,只有奶粉之类的有单据,至于平常生活开支是没有的。我想问下能够叫起诉他不给生活费么·
建议先离婚在索要生活费。
离婚基本上是协议离婚,他婚前借的钱没有用于你们共同生活,当然属于婚前债务,你无需分担该部分债务。
我和老公是在2007年生下孩子的。在2008年2月份补办的结婚证,而仪式是在2009年2月份才办的。期间老公以结婚唯由借了不知道多少债务,他没说。但是我只收了两万是礼金,还有的钱他拿钱弄他家的房子什么的,我们没有共同房子,这个可以不算在夫妻债务里吗。而且他家办喜酒所收的礼金我根本没碰过,都在我婆婆。他借的钱我需要偿还么。
··以领结婚证的日子为届,以夫妻家庭实际花费为依据,划分划分个人的还是二人共同的债务。
现在我们准备离婚,可是孩子的生活费他已经8个月没给了,可以向他所要么,只有奶粉之类的有单据,至于平常生活开支是没有的。我想问下能够叫起诉他不给生活费么·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可以追要。 不见得日常生活都有发票,可以合理计算和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需要决定。
孩子的生活费他无论如何都得给的,如果说他已经8个月没给孩子的生活费,你就直接向他索要,如果他不给,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父亲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到孩子成年,即18周岁。至于给多少,你们可以商量,如果不能妥协,可以参考当地经济情况,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