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法官在三个月审限过后并没有判决,也没通知原告,请问法官应该被问责吗?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法官在三个月审限过后并没有判决,也没通知原告说该案件改成普通程序了,请问法官应该被问责吗?原告可以做点什么呢?

向法院领导反映情况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