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封律师所里寄来的信,前几年,A向农村信用社贷款十万元,到期没还,有BCD三个人联合担保的。信上说担保人有义务还债的。我就是BCD里的一个。这就意味着,A还不起就让他还不起,BCD就死定了吗?那我也还不起我把银行钱转他人名下,法院会冻洁吗?恕我直言,我是个法盲/请专业律师解说下。如果这样,是不是十万元BCD三个人平分的?
··既然做了担保人,就应当履行义务,在债务人还不上债务时,代替他还债,毫无疑问,也不能推脱责任,就是你说的“A还不起,BCD就死定了”。 现在,担保人面对的是总债务(10万元),而不是平分。转移财产逃避责任,是不义、不法之举,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这个,既然你在当初愿意为担保人,也就意味着在以后出现债务履行不能的时候要承担担保责任。你们三个担保人之间的责任关系是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每个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同时,一人承担全部债务,其他人也就不用承担了。
你说的“A还不起,BCD就死定了”。也不完全是这样的,在你偿还完债务之后,可以向a追偿,同时在一定情形下,其他担保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份额。至于你说的要转移财产,这个还是不要做了,因为这个涉及到恶意逃避债务,可能会产生罚款等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