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第一天在一家私人钢具厂上班途中钢材倒下不幸把脚趾弄断了2个,请问这样算不算工伤呢?(地点在浙江)
依照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尽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这样的情形,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一定的安全保护义务。
确定你是在上班的途中发生伤害,那么就属于工伤的范畴, 平时多注意保存证据材料,如你的出工单据,就医的诊断病例发票等。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行的话,再到法院起诉。最好还是双方相互沟通一下。
真是糟糕,这样的情况不能算工伤的呀,你可以和老板私下商谈,有人作证你是该老板却人要你工作的话可能对你有帮助
是上班途中么?这有点麻烦,上班途中认定为工伤应当是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你已实际用工了,就算在这个厂里做了。你可以去向劳动监察队反正这个问题!
这就是工伤啊,虽然没有签署用工合同,但事实上已经形成用工关系了啊,这就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