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利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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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6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我跟着母亲生活,过一年父亲又再婚,再婚后父亲和继母买了两套房子,我和继母的关系不好。现在父亲不在了,我找继母要属于我的遗产,可是继母拿出一份我父亲写的遗嘱:内容是“我父亲再婚后买的两套房产是和继母婚后的共同财产。属于我父亲的一半房产,我父亲全都让继母继承。还有5万元定期存款也是共同财产,也全都由继母一人继承,父亲写了年月日,还签字并且按了手印”。请问,我父亲写的遗嘱,我是不是真的没有权利继承了。

··如果你父亲的遗嘱是自愿的自书遗嘱,应当有效,等于剥夺了你的继承权,你就不能参加继承了。

但自书遗嘱,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需要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证明人证明,估计这点,你父亲和继母做不到,就难以证明遗嘱的合法性,你可以对遗嘱提出异议,一般情况下,法院可以调解解决,会给你一部分利益的。

这个要请教律师。

这个好像不行的,按照法律规定你也有继承的权利的,关键是看看这个遗嘱是不是真的才是正道,我想一个父亲不会如此去做的吧,太不像话了吧。找个好点的律师或许有帮助的。

如果您父亲的遗嘱是真实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规定,那么是有效的。此外,不知您今年是否已经年满18岁,如果没有,可以尝试凭借这一点要回属于自己的抚养费。

如果遗嘱是真实的,你不能继承父亲的财产;如果父亲去世时你未成年可以要求分得适当份额。

从遗嘱入手,得让你继母证实这个遗嘱的真实有效性。

另外如果你还不满18周岁还能问要抚养费(这个和继承没关系)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遗嘱是虚假的,或者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真的没有权利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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