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公司快8个月了,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上保险,5月还请了18天病假,病假不但没有底薪还到扣了我100.[说我没有上够半个月就扣了我保险补助100.上班第一个月扣我400说是培训费,第二个月扣200说是工服押金,]扣的钱也没给我开条.这是前两天我打电话问公司会计说的,以上[]有录音.可以证明我什么时候进的公司.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给公司提供医院出具住院证明,经过同意后才休病假的.医药费用共是3225.
我的工资是打到卡里的,没有条.没有考勤卡,我是正式员工,以过试用期.我有一张上班第一天公司给商场开具的担保涵,盖的是上海总公司的章,可我们是北京分公司.这个会不会对我不利啊?
如果我想告公司,请问都需要什么证据啊? 医药费怎么赔偿啊?
我是在北京崇文区,现在还在职呢.我是在职告还是离职在告啊?谢谢你们各位大仙了!
用人单位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规。你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发克扣的工资、给付病假期间的工资、补办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需要的证据有:录音(整理成文字形式)、工资卡、住院证明等足矣。
应到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你所在的公司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实在太明显也太多了。待我一一说来。
1、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此,你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期限从你到公司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
2、没有缴纳社会保险金。不过有一点不明白,既然不缴保险金,还扣你什么保险补助?
3、克扣工资,既已请假且是病假,怎么还能再扣工资呢?
4、
多项违法,建议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