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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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60万,已经好几年了,有欠条。他现在躲着我,上他家找不到,打电话不接,我要起诉他怎么办?

如果我胜诉,他同时还欠别人钱,法院是把他的财产判给我还是所有债主一起分啊?

他的财产不都还我钱的,怎么办,可以拿他的工资折抵债么?

1、如果出具的是欠条且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那么在出具欠条的两年内不主张权利将失去胜诉的机会,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在两年期限内曾向你的朋友主张过权利,时效期间从你主张权利起另行起算。约定还款期限的则应在还款日起两年内主张。如果没有证据,不要贸然起诉,需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只要你证据齐备,你找不到人,电话不接不影响你向法院起诉,如果到时无法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2、如果你胜诉,可在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主动保护没有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的权利,因此他还欠别人的债务只要没有优先申请执行,法院只会保护你的权益。

3、如果欠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没有明确是其个人欠款,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起诉。如果其财产不够,法院可以执行他的工资收入,但会留存必要的生活费。

欠条说明还款期限了么?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约定还款期限了么?

法律规定欠款不还的法律诉讼时效是二年,如果确定你的权益受损害起二年内不上法院起诉,欠款将不受法律保护,就是说法院将不受理。

如果你自己提起诉讼的,你胜诉,当然判决只考虑你的。如果你们合并提起诉讼,当然所有一起提起诉讼的债主一起分。

中国目前貌似还没有个人破产一说,所以他的财产不够,就可以继续追讨。

1、欠条如果有还款期限,那么超过还款期限两年就导致诉讼时效超过,法律不再保护,如果没有还款期限,那么随时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判决胜诉后,法院会先执行对方的财产清偿你的债务,虽然对方可能还欠他人钱款,但如果他人没有向法院主张,法院只能先保护你的利益。

3、只要是他可以支配的财产包括个人不动产、动产、工资、以及其他收入均可以作为法院执行的标的。

虽然已经好几年了,但是在这几年的时间里面,你有没有要求他还过钱,或者他承诺过会还你钱,如果有,则起诉是会被支持的。如果你没有上述情况,你起诉他,法院也不会向你或者他告知诉讼时效已过不受理,如果在一审结束前他没有提出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这个理由,那么你依然可以胜诉。原则上你提出诉讼请求,如果胜诉,是应该还你的钱,别人如果也起诉了,那有可能会分割财产。他的工资是可以被纳入到还钱的范围的,这个是执行过程中的事情,可以随时有余下的钱,随时缴纳,但是得留给他必要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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