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我要支付交通事故的原告2万3千元。
现在已经事隔2年正,原告已经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上说要加倍赔偿滞纳金等等..请问我现在如果再支付的话.判决赔偿是2万3千那滞纳金怎么算,具体是多钱 ,能给个详细的金额吗?
因为当初原告找的法院内部人,所以我是很冤枉输掉的。心里也很憋气,就没理法院的判决。事隔2年,
我能不支付吗?如果不支付,后果会怎么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规定,你的案子已经超过两年,适用2年档次的贷款利率计算。
··我现在如果再支付的话.判决赔偿是2万3千那滞纳金怎么算,具体是多钱 ,能给个详细的金额吗?
那可大头了!日增万分之五!2万3千,一天就是11.5元,乘以拖欠天数就是总数,可以自己计算。
最好是协商解决,执行中是可以和解的。
如果你有钱或可被执行的财产,那么你就惨了。拒不履行轻则拘留重则判刑;如果你没有钱或可被执行的财产,那谁也没办法。记住一点:生活必需物品包括唯一住房是不在执行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