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原是福建省上杭县交通局的合同制职工,很多职工在岗位都工作了十年以上,有的达到了三十年工龄,去年国家进行了费改税,我们这些编制的职工也下岗了,至今县交通局除了帮我们补交了在岗时的社保外,对于我们如何安置或赔偿却没有任何答复,多次到上级部门询问也无果,请问有没知道或了解国家去年费改税对于我们这些合同制工人的政策和文件的,麻烦告知一下,非常感谢!
1、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纠纷,依法由《劳动合同法》调整;
2、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3、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4、要尽快去,否则可能过了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