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来的问题、http://iask.finance.sina.com.cn/b/15882657.html
根据你说的
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下列住房面积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一)职工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二)已按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公有住房;
(三)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因此,你于2007年8月19日经过公证继承的你爸的房改房,不能计算为你的住房面积。
问题补充:
若2007年8月5日发布开始执行的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纳入家庭现有住房面积核定范围。”那么,文件发布与你有权继承你父亲遗产同为一日,则,需要按照文件规定办理。
1.因为我们那里关于房改补贴上是没有你说的“下列住房面积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三)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你说的是北京情况,在我们哪用吗?我们真的替北京人高兴,太幸福,我们只有是房改房都算,你能帮我提供一下具体的作为法律支持做后盾的法律吗,
2.若2007年8月5日发布开始执行的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纳入家庭现有住房面积核定范围。”那么,文件发布与你有权继承你父亲遗产同为一日,则,需要按照文件规定办理。
你的意思算吗,可以算是吗/
3.请你帮我看看这个回答,他让我很失落,你觉得说的对吗?
http://iask.finance.sina.com.cn/b/15883306.html
请帮帮我,真心的谢谢你
很遗憾,未能按你的要求找到你需要的政策法规。爱莫能助,心有不甘。
“沈阳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政策回答”的如下内容,有似曾相识之感,请参阅:
八、在住房分配货币化中“无房”的含义是什么?
答:住房分配货币化中“无房”是指职工夫妻双方未承租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购买的成本价或标准价住房、解困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动回迁住房、公职人员住房等除外)。
九、住私房的职工是否在住房分配货币化范围?
答:住私房(自建、自购、继承、馈赠等住房)的职工在住房分配货币化范围内。
若理解不错的话,既然住继承、馈赠等住房的职工,是在住房分配货币化范围内的,继承、赠与取得的私房,自然不计入职工住房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