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7月27日公司向我开具了开除并罚款750的通报,至今未结算工资给我,还扣押了我的社保文件。公司8月份就已经将我的社保停了,可是用工关系至今仍未解除,现在他要求我写离职书给他才结工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1、既然公司于09年7月27日向你开具了开除并罚款750的通报,也就意味着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终止。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及时结清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而公司至今非但拖欠工资,还扣押了你的社保文件,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3、虽然随着《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企业对违纪人员最严厉的惩罚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已不再适用开除等规定。但公司做出的的开除通报已经宣布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终止,且是公司的主观行为,凭什么要求你写离职书公司才结工资呢?!公司的做法未免也太霸道了。
由于公司在做出开除通报后,已停止了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但并未按规定为你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责任。
1、公司做法是违法的;
2、去劳动部门仲裁;
可以先找当地工会试试,工会没有执法权,但如果工会愿意帮忙的话,在劳动仲裁和诉讼的时候可以方便一点。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既然把你开除了,那么就不存在要你写离职申请书的说法。建议你可以和公司协商。也可以申请仲裁。
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如果克扣了你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转移社保、给付补偿。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公家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