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个进公司5年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评定为9级伤残,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处理。请问:按工伤条例给予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还要给其解除劳动合同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吗?
作为工伤职工,你现在提出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得到了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而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单位可以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法律并未规定对这种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但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毕竟他是在为单位提供服务中发生的工伤,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也不为过。
可以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处理。
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