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再婚8年,父亲和女方名下各有一套房产,父亲房产是原单位房改房,母亲在世时购买的,请问这套房产是婚前财产吗?女方有啥权利,父亲百年后女方有永久居住权吗?
是婚前财产,如男方去世,女方有继承权。如果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则女方也有居住权。
是婚前财产,女方在百年后若无居处,有居住权,若有,则无.
父亲再婚时的房子,由于是你母亲在世时购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自然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同样女方的房产,也归女方所有),与女方无关。
父亲百年后,房子将作为他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你和继母共同继承。
但由于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在母亲去世后,应由你和父亲共同继承,故在这处房子里,你拥有25%的产权。即使出现父亲未留遗嘱房子由你继承,而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时,你所拥有的产权比例为62.5%,继母只拥有37.5%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