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A为获得某局工程合同意欲行贿该局五名领导。一日A将20万元交与五名领导之一的B,告知B可收取其中的4万元,并请B帮忙把剩下的16万元分送给其他四名领导,但B却将该16万元私吞,至案发B未将该20万退还。(注:该局其他四名领导全不知情)
请问B的行为构成何罪?理由?谢谢
A.受贿(20万) B.受贿(4万)、介绍贿赂(未遂)、侵占(16万)
构成受贿罪,犯罪数额20万。B所私吞的16万,只是犯罪既遂后,对20万赃款的处分问题,不涉及定性。
受贿4万,侵占16万
受贿罪(20万).
受贿(20万),因为行贿人的目的明确,受贿人接受此款的动机也很明确。此款项20万元就是贿赂款。5名领导无论是谁接受了此款都是受贿。只不过是其中一人拿到了全部款项而没有分给其他人。那就由他自己承担。
选A,利作排除法。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该案例中B并没有介绍贿赂的主观意思及事实,所以C错误。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案例中A交给B的20万元不符合侵占罪的特征,所以D错误。
剩下A\B二个选项,因为行贿人的目的明确,受贿人接受此款的动机也很明确。此款项20万元就是贿赂款。所以选A。
受贿20万,参见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