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申请证件的需要,
要去开户籍证明,去派出所,结果不给开,
还说08年以后已经出台规定,不能开户籍证明了,除了户口本的户主。
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吗??非常困惑,求知道的人帮忙解答。
据介绍,所谓的“户籍证明”,就是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市民身份的一张打印纸,有固定的格式,不张贴照片。此前,派出所经常接到市民出具户籍证明的要求,原因主要是市民户口簿身份证遗失,参加考试、应聘、婚姻登记、银行开户时,对方要求留存户籍资料。由于补办户口簿、身份证时间较长,许多人选择了开“户籍证明”这一快捷方式。对于这些要求,警方一般都会予以满足,出具户籍证明。
但由此带来的问题也不少,由于不张贴照片,一些人利用户籍证明行骗,或者拿户籍证明作为身份证使用。据警方一位人士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户口簿和身份证才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明,户籍证明没有法律依据,故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今后不得再开具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