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90年代中国*制度史研究
中国*制度史研究进入90年代,呈现出与80年代不同的形态:那种沸扬与*冷静下来,那种气魄与声势得以缓和。换言之,对历史的剖析转而为对现实的关注,表面的热情变为内在的深思。可以说,90年代中国*制度史研究走上了一条丰收、深化和成熟的道路。
第一,对当代*制度的关注与探讨。90年代前,研究者较少关注现实*制度,而是将更多精力放在古代和近代*制度的探讨上。建国后,尤其是80年代,这种局面有所改变,但个别的专著,学术性受到限制。而90年代则明显不同,研究者主要从学术的角度关注当代*制度的发展和性质。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对当代中国*制度史进行整体研究,出版了约五部中国当代*制度史著作。它们是:浦兴祖主编的《当代中国*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谢庆奎主编的《当代中国政府》(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罗成徽主编的《中国当代*制度》(中山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张明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度概要》(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倪家泰等的《当代中国*运行机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这些著作系统探讨了我国当代的人民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民族区域制度、人民直接参与制度、*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协商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等。
二是对当代中国具体*制度进行探讨。如王干国的《中国*协商会议史略》(成都出版社1991年版)、蔡定剑的《中国人大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课题组的《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法律制度》(中国社会出版社1995年版)、徐勇的《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王仲田主编的《乡村*——中国村民自治的调查与思考》(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等。
第二,中国*制度通史和具体*制度史研究的突破与深化。如果说80年代主要是中国*制度史研究的开拓期,那么,90年代则是深化期。这在通史和具体制度史的写作中表现最为突出。不论是观念、思想,还是结构、体例等都有了重大的突破和发展,从而将中国*制度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就中国*制度通史来说,90年代出现几部重要著作,如陈高华主编的《中国*制度史纲》(黄山书社1991年版)、曾小华的《中国*制度史论简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白钢主编的《中国*制度史》(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等。最值重视的是由白钢主编的十卷本《中国*制度通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这套*制度通史内容包括了上自先秦下至清代灭亡前后几千年的*制度。第一卷总论,采取纵的(竖切)论述方法,简要阐述各项*制度的来龙去脉,力图反映各项*制度演化的系统性,属于“贯通体”。其余九卷,以断代分卷,详细论述各断代*制度的演变及特点,属于“断代体”。当然,这套通史的不足是只写到清代灭亡,对近、现代和当代中国*制度没有涉及,使读者无从窥见中国*制度史的全貌。
就中国专题制度史研究来说,其研究也取得很大进展:1,在法制史研究上主要包括通史和专门史两个方面。法制通史著作比较突出。如张晋藩主编的十卷本《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从夏商周一直写到新民主主义政权,这是关于中国法制通史最完备的一部著作。该书的另一特长是将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相结合,避免了以往就制度论制度的缺憾。当然,部门法史在此时期也受到重视,如蒲坚的《中国古代行政立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张晋藩和李铁的《中国行政法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叶孝信的《中国民法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朱绍侯的《中国古代治安制度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等。2,皇帝制度史研究成绩很大。在90年代前,中国皇帝往往是作为历史人物而不是作为与皇帝制度相关的内容被探讨,在有限的中国皇帝制度论文中,研究者也多是做微观探讨。而90年代则不同,中国皇帝制度研究成绩显著,在广度和深度上都突破以往格局。如白钢的《中国皇帝》(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徐邦达和朱子彦的《中国皇帝制度》(广东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朱诚如主编的《中国皇帝制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等。这些著作摆脱了以往为皇帝这一历史人物作传的模式,而是将皇帝作为一种*现象、一种*制度来考察探讨。3,宦官制度和后宫制度也引起研究者的高度重视。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余华青的《中国宦官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对宦官制度的评价比较公允。如作者认为:“评价整个宦官制度与评价具体宦官人物两者应当区分开来,不可一概贬斥;评价宦官的*危害作用与评价宦官在其它领域中的某些积极作用,两者应当区分开来,不可一概抹煞;对于上层权阉与下层宦官的评价,应当区分开来,不可一概而论。”4,乡里制度也引起研究者足够的重视。90年代关于中国乡里制度的研究出现不少成果,比较突出的有:王昊的《明代乡里组织初探》(《明史研究》1991年第1期)、战继发的《明代里甲制浅论》、孙海泉的《清代保甲组织结构分析》(《河北学刊》1992年第1期)、白钢的《历代乡政具体体现了封建专制主义与农民阶级的对立》(见《中国农民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朱德新的《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仝晰纲的《元代的村社制度》(《山东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赵秀玲的《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等。除此之外,90年代对文官制度、宰相制度、监察制度等的研究都取得不少成绩。
第三,研究方法的多样化和个人化。学者在坚持传统方法论的同时,积极吸收西方新方法,如余华青的《中国宦官制度史》注意从生理学、心理学角度探讨宦官的行为方式、心理特征及其性格内涵。韦庆远在坚持传统史学研究方法的同时,近年来开始将心理学引入中国*制度史研究之中。比如在《论隆庆》(《史学集刊》1993年第2期)、《张居正大传》(广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中,韦庆远着重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隆庆等人的复杂心态、性情和行为方式,以及对*制度的深刻影响。
之所以我们将中国大陆的*制度史研究分为八九十年代两个时期,主要考虑此二时期确实有很大分野与不同。这种不同不仅表现在中国*制度史研究,还表现在其他学科的学术研究之中。然而,港台地区在八九十年代就没有多大的区别,基本处于一种延续和平稳的发展之中。所以,在此,我们对我国港台地区近20年的中国*制度史研究作为一个阶段考察。
中国港台地区近20年中国*制度史研究相对说来,以断代和专题*制度史研究取得的成绩较大。如沈任远的《隋唐*制度》(中国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傅崇懋的《清制论文集》(中国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杨树藩的《辽金中央*制度》、《元代中央*制度》、《明代中央*制度》、《清代中央*制度》(以上均见中国台湾商务印书馆1977、1978年版)、杨树藩的《中国文官制度》(中国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2年版)、姜文奎的《中国人事制度史》(中国台北惊声文物供应公司1976年版)、孙国栋的《唐代中央重要文官迁转途径研究》(中国香港龙门书店1978年版)、商文立的《中国历代地方*制度》(中国台北中正书局1980年版)等。应该说,与以往相比,八九十年代港台的中国*制度史研究没有多大的变化,或者说没有本质的变化。比较明显的倾向是,此时期比较重视再版以往的研究论著,如钱穆、曾繁康等人的前期著作在此时期都得以再版重印。
五、21世纪中国*制度史研究展望
经过一个世纪的艰苦跋涉,中国*制度史研究即将进入新的世纪。在20世纪末瞻望21世纪,中国*制度史研究应如何发展呢?
首先,要站在世界文化的大背景上对中国*制度史进行研究。应该说,在20世纪中国*制度史研究的总体格局中,存在着不少矛盾,其中对“中西”文化价值的取舍一直令研究者感到困惑。是站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角度对中国*制度史进行探讨,还是站在西方文化的视点对中国*制度史进行考察?因为文化价值以不同的方式干扰着研究者,所以,20世纪的中国*制度史研究一直处于左右摇摆、中西无以适从的尴尬境地。这里,既包括*屈辱、反对霸权主义的民族自尊,也包括对悠久民族历史文化的自豪感,对自己文化价值取向的坚守,以及文化心理的惯性和定式。其实,文化与*是属于两个不完全相同的层面,文化是开放的,是世界共享的,它应该从*纷争之中超越出来,进入一个自由的状态。作为中国*制度史研究这门学问也应该如此。也有食洋不化,对某些西方理论和方法的生搬硬套。笔者认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下一世纪中国*制度史研究要实现真正的超越,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站在世界文化共享的背景下吸收人类的一切优秀成果,不仅仅是西方的研究方法,有些西方的观念、思想,我们也可借鉴,为我所用。这就要求对中西两种不同的文化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把握,而不是作表面化的沟连和取舍。自信、开放、虚心和吸纳应是我们面对世界的基本态度。从此意义上说,21世纪的中国*制度史研究必须在保持传统文化立足点的基础上,将世界一切进步文化及其学术方法为“我”所用。
其次,要处理好中国*制度中研究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纵观20世纪中国*制度史研究,我们实际走了一条曲折的前进道路,在唯物史观指导下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付出了代价,非学术化的因素干扰过多。中国*制度史研究完全脱离意识形态是不对的,那也是不可想象的,但过于受制于*和意识形态则也会妨碍学术的健康发展。我们不要单纯为了一种功利目的去选题、论证、立旨和总结经验教训。否则,就会制约学术生命力的充分发挥。因此,中国*制度史研究的学者应当确立这样的基本信念和心态:在坚持正确的*方向的同时,大胆地进行学术研究。
再次,确立中国*制度史研究学科的概念范畴、构成要素、学科规范、价值体系和意义参照。应该说,至20世纪末,中国*制度史研究作为一个学科已基本确立起来,因为它已从历史学、*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中分离出来,并有着自己的研究对象、特点及其规律。但也应该看到,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制度史研究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其形成还比较晚。并且时至今日,大多数研究者关注较多的仍然是中国*制度史研究的“非学科内容”和“外部特征”,而对学科的“内部”建设还重视不够。比如,中国*制度史的概念范畴怎样?这个学科应有什么规范?它由哪些因素构成?它的价值意义是什么?这些问题还都是模糊的,甚至缺乏论证。我想,下一个世纪将是中国*制度史学科建设走向进一步发展、丰富和完善的阶段,它将与其他学科如史学、社会学一样发挥自己独特的地位与作用。比如,在20世纪,“中国*制度研究”和“中国*制度史研究”这两个概念有混用的现象,这也反映了学科发展的不完善性。其实,这两个概念应该是有区别的。又如,中国*制度史作为一门学科还可以再进行细分,是否可以建立一个分支学科,即以专门研究“中国*制度史”写作的“中国*制度史学”呢?因为我们发现,20世纪的中国*制度史著作多有教材式、表面化和形式化的缺点,“通史”、“断代史”和“专题史”都显得缺乏创新和个性。怎样能够写出好的中国*制度“通史”、“断代史”和“专题史”,这是一个复杂而又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它牵扯到“史观”、“史识”和传主的“主体意识”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资料来源:《*学研究》,2000年,赵秀玲,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