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非常感谢你回答我的提问。如果是共同债务我是否可以讨回一半,我还是想起诉他,但不知要提供哪些证据,双方手机短信息可以做为证据吗?这种债务多少金额法院才会受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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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是共同债务,但如果离婚前已用你们的共同财产偿还,那么你们离婚时,实际上已经不存在该笔债务,只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减少了,你们离婚时候分割的是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因此你是不能要回一半的。除非离婚时约定消费卡归你,并明确了卡的金额。或者你们签订协议后领取离婚证前,他恶意把卡进行了消费,但前提是你能证明那时候卡在他那,是他消费的。如果你离婚时未明确卡的价值,你很那胜诉。
2、证据方面,手机短信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另外再把离婚协议、离婚证、消费卡及消费卡的消费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金额无论大小,法院都要受理的
3、重点是你要证明卡是他消费的,这方面的证据恐怕你不好收集,否则他赖皮说卡不是他用的,是你自己用的。你就会败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