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清一代的额设制兵,主要由八旗与绿营两大部分组成。[1]八旗是清朝自关外带入的劲旅,绿营则是清入关后改编明军降将降卒及后来陆续招募汉人组成的部队。因二者间具有相互独立、互不统属的性质,所以以往研究清代兵制者,都是谈八旗者专谈八旗,论绿营者仅论绿营,而很少注意到二者之间的关系。
将军,作为清代八旗驻防的最高将领,所统领的当然都是八旗官兵,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会有部分绿营军队归其统属,史称其为“军标”。《清史稿》卷一三一“兵制”谓:“将军兼统绿营者惟四川”(3891页),屡为后来谈兵制者沿用,[2]以讹传讹,忽略了清代曾在另外几处重要驻防地点设置军标的事实。因而本文写作的第一个目的,就是澄清有关史实,并详叙军标的兴废之迹。而分析清朝统治者建立军标的深层用心,进而探讨清前期八旗汉军的作用和地位、以及与绿营之间的关系,则是本文的主题。
一,八旗驻防将军与所统“军标”讨论具体问题之前,首先有必要将清代绿营与驻防八旗的体制作一简单说明。
先谈首言八旗驻防与八旗驻防将军。
将军是八旗驻防的最高统帅。清军入关,在固有八旗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明代戍防的作法,将其从非经制发展到经制,从边疆扩充到腹里,形成有清一代特有的八旗驻防制度,并使之成为清朝得以统治全国近三百年的得力工具。八旗驻防按其驻地的性质、额兵的数量而有高低不同的等级,最高一级驻防单位由将军统领,驻地多在省会等重要城市,兵额均在千人之上,多者达六七千人;其次由副都统统领,则情况各异,有与将军同城者,内省各城大抵如是;有与将军不在一城而受将军管辖者,北部边疆各处均如是;还有由中央直辖以及由它城将军兼辖者。再低一级设城守尉,最次一级为防守尉,统领额兵最少时仅十数人。迄至康熙末年(1722),全国已设驻防将军11名,即西安、江宁、杭州、京口、福州、广州、荆州、右卫,以及盛京、吉林和黑龙江。雍正朝添设2名:青州、宁夏。乾隆朝对八旗驻防有较大调整,增绥远城、伊犁、成都共3名,裁撤京口、青州和右卫3名,总数为13名。另有察哈尔都统,以及乾隆四十八年(1783)于乌鲁木齐增设的一名都统,可视为与将军同级的高层次驻防单位。因与本文关系不大,不另。
在乾隆朝八旗汉军出旗为民以前,八旗驻防有满蒙与汉军合驻、满蒙合驻和汉军单驻等几种形式,其中西安、杭州等地为满蒙汉军合驻,京畿各处以及江宁、荆州等,或因其地位特殊,或因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而为满蒙合驻而无汉军,则汉军单驻之处有三,最早的是京口,其次是广州和福州。至于成都、伊犁等乾隆朝之后建立的驻防点又另当别论。
再言绿营
绿营兵制基本上完整地沿袭明制,在内地十八省“随都邑大小远近,列汛分营,立之将帅,授以节制,于涉海、濒江又各设水师营以守之”[3]。绿营隶禁旅者惟京师五城巡捕营步兵,此外额兵60余万,以标、协、营、汛的组织系统分散驻扎于全国大大小小的城镇、关隘、水陆交通要冲,由总督统辖的称“军标”,巡抚统辖的称“抚标”,提督统辖的称“提标”,总兵统辖的称“镇标”,驻防将军统辖的则称“军标”,是本文中拟详细考证的问题。标以下设协,由副将统领;协以下设营,以参将、游击、都司分别统领;营以下设汛,由千总、把总、外委分别统领。兵分三种:马兵、战兵、守兵。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个完整而又细密的军事控制体系。
由此可知,所谓军标,就是由八旗驻防将军统辖的绿营军队。八旗与绿营既属两个不同的军事体系,而且在绿营正式建制以后,清廷曾有明确规定,即绿营归总督节制,驻防将军没有直接统率绿营之权,这是将军与地方官员互不干预内容的一部分。在这一大原则之下,何以又有由八旗驻防将领统率的绿旗,具体情况又是如何,这就是尚未引起治史者注意,而本文拟详细讨论的问题。
二,京口、广州与福州三处军标的设置过程
四川设将军级八旗驻防时已是乾隆四十一年(1776),《清史稿》所谓“将军兼统绿营者惟四川”,用于这一段时期大致不错,用来阐释有清一代兵制则不是事实。罗尔纲在《绿营兵制》中以乾隆朝《会典》为主要依据作《绿营行省营、官、兵数统计表》,其中虽将各省军标一一列出,但因未作特别说明,一眼看过去也很容易被忽略。[4]实际上,早在顺治、康熙朝时即已有驻防将军兼统绿营之例,均设置于由八旗汉军单驻的几处,即京口、福州与广州。不过,这里所说的,都是载于康熙朝以后历代官书的正式建制,临时性的由汉军将领兼统汉军及绿营的情况则不预其内。[5]以下分别言之:
第一个以将军兼统绿营之处是京口。
京口位于镇江城外,控扼长江下游,距江宁(即今南京)不过200里之遥。“襟江带海,上承淮泗,下控吴会,西接汉沔,东南锁钥,实在于兹”。[6]顺治十一年(1655),清廷命江宁昂邦将军管效忠移驻镇江,次年又命固山额真石廷柱为镇海大将军,统率八旗官兵驻防京口,旋撤。顺治十六年(1660)九月,复命都统刘之源挂镇海大将军印,统八旗官兵共甲二千副,并左右二路水师驻扎镇江,镇守沿江沿海地方,这是京口正式设置八旗驻防之始。
这里所说的甲二千副即八旗额兵2000名,无庸议。至于左右二路水师,则文献语焉不详。据最早的康熙二十九年修《会典》卷九一“兵部”记:
江南·镇海将军一员,驻扎京口,标下左右二营(原设随旗前后左右四营,康熙二十一年以四营官兵归并提督管辖,本年仍归将军管辖。二十三年裁前后二营)。
左营 副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右营 副将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同卷又记:
京口镇·镇守京口水师总兵官一员,驻扎江阴县,标下中左右三营。原系左路水师总兵官,属京口将军管辖,康熙二十一年归提督管辖。
仅从这两段看,仍不是十分清楚,兹再引雍正十年修《会典》:镇海将军一员,驻扎镇江府京口,标下左右二营,兼辖京口水师协(原设随旗前后左右中营,康熙二十一年以四营官兵归并提督管辖,本年仍归将军管辖。二十三年裁前后二营,三十六年裁京口水师总兵,改设副将,归将军管辖)。
左营(原设左营副将,康熙三十八年改设中军副将,兼管左营事)
京口水师协(原设左路水师总兵官,属京口将军管辖,康熙二十一年改为京口水师总兵官,归提督管辖,标下设中左右三营,三十六年裁总兵官,改设副将,仍属京口将军管辖。其三营内裁右营,将中左二营改为左右二营。[7]
这就比较清楚了,京口将军除统领八旗官兵之外,还兼辖左右二营绿旗兵,此外并兼管绿营水师。从《会典》看,康熙中期以前,将军标下这几营绿旗的统领权也曾一变再变,或交由绿营提督或水师总兵,不数年又回归将军,或增设,或裁撤,应是八旗驻防与绿营均未明确定制的表现。
第二个设立军标之处为广州。
广东与福建地处沿海,为清初时的抗清基地,从郑氏一家到康熙末年的朱一贵,这一带的抗清斗争此起彼伏,迄未停息。顺治七年(1650)耿、尚进入广州,后耿移驻福建,二藩曾叛应吴三桂,旋又降清,终于康熙十九、二十两年(1680、1681)先后被诛。耿、尚死后,部属“分入旗下,另立佐领”[8],大部撤回京师,其余被分散纳入八旗汉军之中,而只留其中一小部分,与另外派遣的将军、副都统所统八旗兵丁一起,组成由中央直接统领的驻防八旗。广州设八旗驻防始于康熙二十年(1681),将尚藩旧有15佐领兵丁分入上三旗,[9]人数共1125名,令驻广州,命汉军正红旗人王永誉为八旗驻防将军。旋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从京师增派下五旗汉军1875名,合为3000之数。
康熙、雍正两朝《会典》均未提到广东将军兼领军标的具体时间,有明确记载的是光绪朝《会典》:“康熙二十一年设将军标左营兼中军副将一人,中军守备一人,千总二人,把总四人,外委六人。”[10]这个时间,恰处于广州驻防建制、改编尚藩旧兵与从京师派遣八旗官兵之间,是值得注意的。
广州将军标下有左右前后四营,各设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其中惟左营游击于康熙三十八年被裁撤,改设中军副将,兼管左营事。守备、千总与把总之设仍如其旧。总的说变化不大。
第三个是福州。
福州设置八旗驻防早于广州,为康熙十九年(1680),绿旗两营的增设则晚于广州,为康熙三十年(1691):“四旗两营驻扎省城,控扼上下游各府,为闽省之中权”,而福州将军的职掌即“以四旗而兼统绿旗”。[11]四旗,指的是八旗的镶黄、正白、镶白与正蓝。两营,即将军标下的左右两营绿旗,建制为左营:中军副将一员,原系铜山营副将,康熙三十二年(1693)改属将军标下。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右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
三,将军兼统绿营原因试析
京口、广州与福州是清前期仅有的由八旗汉军单驻之处,驻防将军均由八旗汉军充任,也为清前期各省驻防所仅有。关于三处军标的设置经过,官书记载不仅简略,而且散乱不全。三处驻防虽然都留有驻防志,但成书于光绪五年(1879)的广州《驻粤八旗志》,记载详于后期而略于初创。同为光绪五年编纂的《京口八旗志》更是明言咸丰三年(11853)之前事已无案可稽。惟由驻防将军新柱领衔纂述的《福州驻防志》,成书时间既早(乾隆九年,1744,为清代所有八旗驻防志书中最早的一部),记载内容又完备,所以这里以福州驻防将军兼统绿营的情况为例,叙述“军标”设置时的具体背景。
为何让将军兼统绿旗,雍正帝有过明确解释:“当日各省设立汉军驻防,因(旗兵)人数不敷,是以添设绿旗兵丁,令该将军管辖”[12]。对于这一经过,福州将军石文炳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上“请增绿旗两营疏”,讲得更为具体明确。石文炳请求由福州将军兼统军标的理由有三。
第一,闽省绿旗水陆营兵统计64700有余,而旗营额设仅止马甲1683副,步甲347副,旗营兵单。而福建又是形势特别复杂之处,“自我朝定鼎以来,一叛于郑成功,再叛于耿精忠,兵民习见悖逆,人心机变异常。继自征讨台湾之役,添设营兵不下十数万,原督臣姚启圣募养战士不下万人,四方不逞之徒又复强半入闽”。可见当时闽省之民,许多也是由兵转化而来,率多强悍,且与绿营兵勇存在各种联系,这使闽省的绿营之兵,比它处更不可靠。区区二千余兵的八旗驻防,对付这六七万时降时叛的绿营,尚且战守不敷,更遑论承担镇守全省地方之任。
第二,闽省驻防八旗兵丁虽然都是汉人,毕竟以北方人居多,长于弓矢而短于火器。而闽地却平原绝少,不是高山丛树,就是深沟水田,骑射难施之处,必资火器为先。“臣欲请改火器,则失我之所长;欲专恃弓矢,又非地之所宜”。
第三,从福建的地理位置和军事形势看,重要性并不逊于广东和京口,而兵额独少。
此疏得到朝廷重视并于翌年正式于福州添设军标两营。
京口、广州与福州,这三处清初仅有的以八旗汉军将军统领,属下官兵也皆系汉军的驻防点,有其共同之处。从地理位置说,广州、福州濒海,京口也是襟江带海之地。明末清初的抗清运动,就以东南沿海一带持续时间最久,斗争最为激烈,形势也最为繁杂,加上后来“三藩之乱”中有两藩即在福、广,可以说京口、广州与福州三处,直至康熙中叶以前,一直处于清朝统治的最前线。而这几处抗清斗争所以激烈,也与水战重于陆战,水战却是八旗无论满蒙汉军的弱项有关。如果派遣满洲、蒙古八旗进驻,一则长途跋涉,水土不服,二则语言不通、技艺亦无处施展,这正是八旗劲旅的“软肋”,也是清朝政府不能不往这几处派驻旗兵,但又不能派遣满蒙重兵而只能以汉军充数之故。
但问题还可以再深入一步:即使不能派遣满兵而非由汉军出面不可,又何以不增派八旗汉军而要由将军统领绿旗,如果真的如雍正帝所言,仅仅是因八旗兵力有限,为什么军标只出现在以汉军将军统领驻防的这三处?
三处将军所统兵丁的额数,应是揭示这一问题的入手处。几朝《会典》均未备载将军标所统绿营的额数,这里谨以石文炳《请增绿旗两营疏》[13]中的数字为准:
广东驻防额设马步甲3000副,将军兼统的绿旗兵丁4000名,共计额兵7000。而军标多于旗兵。
福州八旗驻防马、步甲共2000名,将军兼统的绿旗兵丁2000名(马兵400,战兵600,守兵1000),共额兵4000。旗兵与军标相等。
京口将军额设马步甲3000副,将军兼统的绿旗兵丁2000名,共额兵5000。旗兵多于军标。
通计起来,这三处将军统领的绿营总数已超过八旗,这当然不是可以忽略的小数目。
我们可以将其与当时屯驻八旗甲兵最重的西安、江宁作一对比:
西安将军:据雍正元年满文朱批奏折记,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仅马兵就有7000名,其中4000为满蒙马甲,另有3000 汉军。[14]乾隆二十八年(1763),西安的满蒙马甲已达5000名,较前又有增加。[15]
江宁将军:满、蒙马甲共4000,与西安同,不同者为江宁无汉军。
用设置军标的三处与江宁、西安相比,结果是耐人寻味的。
首先,如果将三处汉军将军所统旗兵与绿旗合计,则广州将军统领额兵总数与西安将军相同,福州与江宁同,京口介于西安与江宁之间。这就是说,三处额兵都已达到八旗驻防屯兵的最高数。
其次,如果仅从八旗兵数看,京口等三处则远远少于西安与江宁两处。
已经很清楚,京口等三处驻防将军领兵甚重,是出于当时当地军事控制与镇压的需要,这突出地反映了清前期八旗汉军在*与军事统治中所发挥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而由驻防将军兼统军标,在使将军的兵力得到加强的同时,更体现为对将军权限的一种控制。
八旗与绿营既然为两个系统,绿营各级中下层武官与八旗有不同的统属,更何况清代绿营兵与八旗的不同之处又是“八旗驻防兵由于世籍,绿旗各营兵由于招募”,[16]即使是属下军标,将军对于各级官员尤其是兵勇的权限亦相当有限,这就使这几处的汉军将军,与统领同样数量八旗官兵的满蒙驻防将领,在兵力与权限上都不可同日而语。
绿营既然由总督、巡抚和绿营将领各自统领几标,将军标只是其中一部分,这就在将军与当地绿营将领之间,设置了一道明确的界限。将军虽能统领几标绿营,但仍不得干预民事,也并无超越军标干预其它绿营军队之权。
在京口、广州和福州这三处举足轻重之地,却不得不重用并不敢完全信赖的八旗汉军,满族统治者自不敢掉以轻心,由将军兼统绿营,正体现了清朝统治者对八旗汉军将军的权力加以制衡的深层用心。
雍正帝对于在汉军单驻之地设置军标,解释为是因八旗“人数不敷”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确实是原因之一,但却不可尽信,如果看不到清廷对汉军旗人深深疑忌并千方百计加以控制的一面,对于清初汉军将军兼统绿营一事,就做不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四,军标的裁撤与驻防将军的再统绿旗雍正朝以后,驻防八旗人口日渐繁衍,初期“人数不敷”的情况已不复存在,而京口、广州与福州几处的局势也早已相对稳定,军标的作用也不如初设时那么明显。笔者曾在另一文中提到,驻防八旗出现生计问题,多以汉军为最突出,这是因为清朝政府施行“首崇满洲”政策,八旗汉军的挑甲机会要少于八旗满蒙的结果。广州、福州等地汉军八旗最集中,生计问题也最严重,驻防将军遂在标下绿营兵身上打主意,希图让得不到挑甲机会的汉军余丁挑补军标额缺,这一建议几经反复,终获朝廷批准并加以推广,军标遂成为缓解八旗生计问题的一个“蓄水池”:
雍正十三年四月初二日内阁抄出奉上谕:“……查雍正七年朕曾降旨,当日各省设立汉军驻防,因人数不敷,是以添设绿旗兵丁,命该将军管辖。今汉军余丁繁衍,足供差操之用。嗣后将军标下绿旗兵丁缺出,即将汉军余丁顶补。如绿旗兵丁之子弟内有祖父食粮年久者,著于本省督抚等标营名粮,准其充补。此朕再三筹划办理者,盖以当年汉军人数不足,是以添设绿旗兵丁。今汉军余丁日多,仍令充补本将军标下绿旗之缺,于情理实为允当。……[17]
乾隆朝令各省驻防汉军出旗,大多数出旗汉军都挑补了绿营额缺,所沿的也是这一条思路。因有专文撰写,不另。[18]
军标的裁撤,与此三处八旗汉军的出旗为民紧密相关。八旗驻防汉军的出旗,最早从福州开始,继而就是广州。乾隆十九年(1754)清廷命福州原设四旗汉军官兵陆续出旗,翌年(1755)轮到广州,因广州将军力请,其3000名汉军仅出旗一半,尚余1500名。[19]汉军空出的额缺,由京师派遣等额的八旗满、蒙官兵充补。乾隆三十年(1765),福建驻防内的另记档案人户1000名亦被放出为民。[20]至于京口驻防,早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就已被从将军级下降到副都统级驻防单位,仅留的一名副都统驻镇江,归江宁将军管辖。与此同时,京口镇海标营亦奉旨令江宁将军兼管。[21]这应视作军标被裁的开端。
乾隆二十六年(1761)又谕:
京口驻防汉军三千三百余名,虽系水师营缺,不可裁撤,然今太平无事,无需众兵驻守,而去岁皇上南巡时,检阅其操演,技艺甚劣,徒有虚名,并无实效。江南现有驻防满洲、蒙古兵近六千名,数额极多,若从中拣派熟谙水师营事宜者千余名驻守京口,将京口汉军兵缺概行裁汰。其额缺给予索伦、察哈尔丁,派驻伊犁,则于海疆、新疆地方均得劲旅,而索伦、察哈尔等获食钱粮,于其生计亦大有裨益。[22]
因将京口驻防汉军领催、马步甲共3000名,以及炮甲、匠役等悉数裁汰。
汉军既经裁撤,军标的裁撤也是势所必然。乾隆三十二年(1767)清廷下令将这三处的将军标悉数裁撤。广州“因系省会重地,若将将军标四营全裁,兵额稍单”,所以仅裁前后二营,酌留千余名,拨归抚标570名,广州协825名。京口将军标左右二营,实裁马步守兵855名;福州军标左右二营,裁兵1553名。[23]同时又将京口水师营拨归总督专管,从此不再隶于八旗。[24]三省军标至此不复存在。
福建、广东的汉军旗人出旗和军标被裁,不仅不意味着两处军事地位的下降,反而是这两处在乾隆朝以后地位愈形重要的表征,这是与京口的不同之处。此时用来换防的八旗满蒙官兵已在京师居住几代,对于汉地的语言与生活,都远较清初时更能适应,已具备了前往福、广等海疆驻防的能力。而一旦条件具备,就由满蒙旗人取代汉军,尽管有解决“八旗生计”问题的考虑在内,但也表明了朝廷对这两处的特别重视。
而且,虽然广东始终留有半数的汉军未曾出旗,原隶福州驻防、建于雍正七年(1729)的福州三江口水师旗营的汉军也一直没有出旗,当其中的开户、另记档案人出旗时,还曾派7户汉军另户顶补其缺[25],这应是出于海防的考虑,但这两处的八旗驻防将军,却已由汉军缺改为满缺,也就是说,此时的统兵之权已从汉军旗人转到满洲旗人手中。
驻防将军既然已是满缺,朝廷原有的对汉军将军的种种制衡也无存在意义,于是在这两处军标被裁不到40年之后,清廷复命两处驻防将军节制绿营。
嘉庆十年(1805)十二月初一日奉上谕:谕内阁,广东地方紧要,广州将军除统辖该省驻防满营之外,别无应管事件,所有广东省陆路镇协各营均著交该将军节制,著为令。[26]
嘉庆十一年(1806)三月二十三日朝廷又命福州将军亦从广州将军之例,节制绿营。见《清史稿》载:
福州将军除统辖八旗驻防官兵外,兼辖福州城守营,节制福宁镇标、福州城守及同安等营。
……
广州将军除统辖八旗驻防官兵外,节制南韶连镇标、潮州镇标、高州镇标、琼州镇标、惠州协标、肇庆协标、广州城守协、三江口协、黄冈协、罗定协、增城各二营,南雄协、钦州各一营,雷州左营、前山、永靖、连阳、惠来、骁平、潮阳、廉州、儋州、万州、和平、四会、那扶、永安、兴宁、平镇、潮州城守、石城、阳春、三水、徐闻、绥瑶等营[27]。但这不是“军标”,具体地说,这两省的绿营除督标、抚标、提标各有专辖外,其余陆路各镇协均交该将军与总督一体统辖。凡各营任卸、操防、巡辑、差遣及一切弁兵升调,均由各镇协具文申详,将军查考其军政举核咨商会题,至升调拔补则由总督移知。[28]这是从加强全省军事部署的角度考虑的,将军的实际兵权,比起独自控制几千“军标”之时,反而有所加强。此时的驻防将军已经改为满缺,所统官兵大部也是满兵,是解释这两处将军事权何以加重的关键。
五,伊犁与成都将军的兼统绿旗
八旗驻防中设置最晚的两处将军级单位是伊犁和成都。由于驻地战事甫定,以及形势、环境的特殊需要,这两处的将军亦被清廷赋予部分节制绿营之权。
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廷平定天山南北,因其地究属新征服之区,加上距离遥远,地域广袤,军事控制、军事镇压遂占据最突出位置,所以伊犁将军之权特重,所辖包括在新疆各地的参赞、领队、办事、帮办各大臣,掌天山南北路之军政,专任边防之事及统辖“外夷”部落。“凡乌鲁木齐、巴里坤所有满洲、索伦、察哈尔、绿旗官兵,应听将军总统调遣。至回部与伊犁相通,自叶尔羌、喀什噶尔至哈密等处驻扎官兵,亦归将军兼管”。[29]旧时人将清廷在新疆的统治制度称之为“军府制度”,以与内地各省设总督、巡抚之制相对应,正是从清廷在这一地区实行的特殊的军事统治制度中显现出来的。
成都是全国十余个将军级驻防单位中唯一设在西南的一个,其事权、建置等各方面与内省和北部边疆各驻防都有差异。四川属新辟地区,打箭炉以西均为“改土归流”属地,当地少数民族既不同于内地汉族,也不同于北部边疆那些与满族颇有相同之处的诸蒙古、索伦和锡伯等部落,清廷总结了大小金川事变的教训,认为“皆由历来地方官酿成”[30],并不讳言设置满洲驻防将军的用意就是要监视、弹压当地大小官员。加上这一地区特殊的军事位置和与西藏的关系,所以清廷赋予成都将军的事权,也重于内地驻防将军:“所设之将军,若不委以事权,于地方文武不令其统属考核,仍于内地之江宁、浙江等处将军无异,尚属有名无实……自应令成都将军兼辖文武”,“凡番地大小事务,俱一禀将军,一禀总督,酌商妥办。所有该处文武各员,升迁调补,及应参应汛,并大计举劾各事宜,皆以将军为政,会同总督提奏,庶属员有所顾忌,不敢妄行,而番地机宜,亦归画一”[31]。成都驻防设置于乾隆四十一年,乾隆四十六年设成都将军标中军副将一人,裁中营游击一人,改设中军都司一人。[32]
这就是史料所谓以驻防将军统绿营者惟四川,或谓惟四川与伊犁的由来。而这两处军标无论从制度建立的历史背景上还是自身的性质上,都与前述三处具有明显的不同,那就是后两处将军之统绿营,都以权力特重作为前提。清廷之所以敢给这两处将军委以重权,主要因为所派遣的将军是最为清廷信任的满蒙军事统帅,兵丁也都由满蒙八旗和东北的部落兵组成,而此时清朝统治已经稳定,对这些地处边疆的少数民族施行的军事镇压也已取得决定性成功,清廷对于在这些地区加强驻防将领的事权,亦就可以更无顾虑。
可见,清初在汉军驻防地区建立军标、军标被撤之后又在福、广两处命将军节制绿旗,以及成都、伊犁两处的将军兼统绿营,这三个看似并无关联的问题,细察起来却有一脉相承之迹。
八旗与绿营的关系,说到底是旗人与汉人的关系,这是清代满汉关系的一个重要侧面。有清一代,满族统治者一再标榜“满汉一家”,但对汉人、哪怕是曾为他们打天下立过犬马之功的八旗汉军,其歧视与提防之心也一刻未曾放松。通过“军标”从设置到被裁撤的过程,我们一则可以看到汉军对于清朝建立政权起到的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一则可以看到清朝统治者对汉军表面信任、实则疑虑和限制的做法,这对于评价八旗汉军在清代的实际地位,也许是一个有用的实例。
注释:[1]这里系指同治朝以前。
[2] 参见郑天挺《清代的八旗兵和绿营兵》:“将军统辖的称“军标”(只四川、新疆有之)”(载《探微集》中华书局1980,175页)。关于新疆的军标,是又一个问题,下文还将详述。
[3]《清朝文献通考》卷一八二,页6425。
[4]罗尔纲:《绿营兵志》,中华书局1984年版,页115-202。
[5]由汉军将领临时性地兼统绿营之例在清顺治初期甚为常见,如顺治三年(1646)清廷令付喀禅、李思忠 率领八旗满兵于西安坐镇。付喀禅授为昂邦章京,提督满兵;李思忠则授为昂邦章京,提督汉军及绿营兵。又如张大猷,顺治三年授昂邦章京,镇守江宁,提督汉军及汉兵等。但均非定制。二人于翌年(即顺治四年)便被分别授为陕西与江南的提督总兵官。
[6]《京口八旗志》“序”,光绪五年刻本,页1。
[7]《大清会典》(雍正十年内府刻本)卷一二六“兵部职方司”。
[8]《康熙起居注》二十年八月二十日,页744。
[9]八旗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分,上三旗即镶黄、正黄与正白,为皇帝直接统领的旗分,其余为下五旗,归王公统属,地位低于上三旗。
[10]《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本)卷五五四“兵部·官制”,页8。
[11]新柱纂:《福州驻防志》卷首“福州将军新柱为福州驻防城修竣奏折”,辽宁大学出版社1996年点校本,页533、584。
[1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雍正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蔡良奏,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13]《福州驻防志》卷十三,页652。但从后来军标裁撤时的文件看,似无如此之多。
[14]《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雍正元年七月十二日,235页。
[1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二十八年六月一日。
[16]《清朝文献通考》卷一八二,页2。
[17]《福州驻防志》卷一“圣谟”,页545。
[18]参见拙著:《清代八旗驻防制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清代绿营中的八旗官兵》,载王钟翰主编:《满族历史与文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页83-102。
[19]《清高宗实录》卷四九三,乾隆二十年七月己亥。
[20]《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三十年七月三日。
[21]《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本)卷五六零“兵部·官制”,页17。
[22]《军机处满文议复档》,转引自《清代西迁新疆察哈尔蒙古满文档案译编》,页32。
[23]《清高宗实录》卷八一八,乾隆三十三年九月戊子;卷八一九,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庚戌;《清高宗实录》卷八一六,乾隆三十三年八月丁巳。
[24]《清高宗实录》卷八一八,乾隆三十三年九月戊子。
[25]黄曾成:《琴江志》卷五“八十一户之裁汰”,民国十一年铅印本,页7。又按,福州三江口水师旗营并非全由旗兵构成,而“多半系老四旗及绿营或召募而集”,其中的“老四旗”即福州驻防八旗汉军,绿营系指:“立营之始,由省来营领催兵等,有由军标、督标、抚标拨来三百名。……海坛、闽安拨来一百名”(卷一第二编;卷四第九编)。
[26]《清仁宗实录》卷一五四,嘉庆十年十二月庚辰。
[27]《清史稿》卷一三一,页3918-3920。
[28]《驻粤八旗志》卷五“经政略”,光绪五年刊本。
[29]《清高宗实录》卷六七三,乾隆二十七年十月壬子。
[30]《清高宗实录》卷一零零四,乾隆四十一年三月辛已。
[31]《清高宗实录》卷一零零四,乾隆四十一年三月辛已。
[32]《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本)卷五五三“兵部·官制”,页21。
(资料来源:《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