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中的排除障碍和恢复原状是何以,不理解咯
··行政行为中没有见过有“ 排除障碍和恢复原状 ”一说。
排除 (妨碍)和恢复原状,是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行政行为中的排除障碍和恢复原状是何以,不理解咯
··行政行为中没有见过有“ 排除障碍和恢复原状 ”一说。
排除 (妨碍)和恢复原状,是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