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给了同学六万块钱买挖掘机当时也签定了合同,因为我在外地上班,也没参与管理,到年低回家他主动说给我分1万快钱,他说因为刚买了房子钱不够就只给了我5千另外5千年后给,后来他爸爸病了,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该给我多少钱,直到2011年6月我们重新签了还款协议我只要他还我本金,签定2012年2月前还清。当时口头说了7月25号先还2万,现在他不接电话,我是在外地上班,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按约定给付你2万元,余款到期后,如果他不还的话,也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其偿还借款。如果你在外地,没有时间的话,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可以拿着合同到法院直接的起诉他了,要么就是私聊
起诉他。
这是简单的诉讼,找当地亲人或律师做代理人。
但,律师是要付费的。
这事很容易处理。可通过诉讼途径追回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