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疆政权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扶植建立的伪政权之一。其管辖区域包括察哈尔省南部10县、晋北13县和伊克昭盟的大部分地区,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巴彦塔拉盟以及张家口、大同、厚和豪特(今呼和浩特)、包头等市。该政权从最初的察南、晋北、蒙古联盟3个伪自治政府。经过“蒙疆联合委员会”到“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形成集权式的统一政权。后又先后改称“蒙疆联合自治邦”、“蒙古自治邦”。但一般统称伪蒙疆政权。
日本在军事上把该地区看成所谓“防共特别地带”,在经济上则以“蒙疆以东亚经济融合为前提,向日本提供煤,铁、羊毛等重要物资。从日本引进资源开发所需资本、资产、技术,建立日蒙一体的经济体系”为宗旨。竭力掠夺论陷区的资源,达到所谓“以战养战”的目的。“对重要经济部门加以国家统制,是日本掠夺“蒙疆”资源的总政策。羊毛是该地区三大资源之一,又是重要战略物资,所以他们把羊毛纳入“军需物资”。对其生产、收购、输出、加工、价格等环节实行了严密的“统制政策”。下面就这一问题进行剖析。澄清日本经济侵略政策的真相。
依伪蒙疆政权是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在中国建立和扶持的又一个傀儡政权。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芦沟桥事变”,9至1 0月间,先后在张家口,大同、归绥(今呼和浩特)分别成立察南、晋北、蒙古联盟3个伪自治政府,在此基础上经过“蒙疆联合委员会”到“蒙古联合自治政府”的成立,形成了集权式的统一政权。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曾先后改称“蒙疆联合自治邦”,“蒙古自治邦”。但一般统称“蒙疆政权”1,靠行政指令和法规维护其掠夺羊毛的权益。鉴于“蒙疆”地区畜产资源的重要性,日本指使伪政权经过精心策划,从上到下建立了完整的畜产管理行政机构,在该地区畜产资源中,五盟地区产量占首位,针对这一资源优势,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在政务院下专设畜产部,下设畜政处和牧野处。盟公署设畜产厅,专管家畜的改良、防疫和牲畜及畜产品的检查、贩卖,斡旋等事项。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成立后又专设隶属政务院的牧业总局,下设牧业试验场、种畜牧场和家畜防疫处等3个直属机关,同时将原3个自治政府改为政厅、盟、政厅设实业厅农务科,盟设劝业厅畜产科、旗设行政科畜产股、1941年,伪蒙疆政府经过改组,政务院下设兴蒙委员会(直属机关仍为牧业试验场、种畜牧场、家畜防疫处),下设实业处,该会成为“蒙疆”牧业行政的中枢,直接事务山实业处负责,办理牧业政策、牧野、饲料和牲畜等畜产品的交易以及配给事项。
1938年12月,日本近卫内阁为加强对中国占领区的统治,成立了直辖于日本内阁的殖民地侵略机构“兴亚院”,由日本首相兼任总裁,并于1939年3月11日在张家口设置了“兴亚院蒙疆联络部”。它是日本在该地区实行经济掠夺的决策机构,联络部下设经济科,1940年9月,又将经济科升格为经济部,下设三科,第一科主要管理财政、金融、事业会社及有关一般工商业的指导监督事项;第二科负责有关矿业、农林、畜产业的开发和通商贸易等事务;第三科管理交通通信,邮政等事务。并在包头、厚和,大同、阿巴嘎旗、西苏尼特旗、百灵庙等地设置了“兴亚院蒙疆联络部事务所”。
日本还利用伪政权的行政权力。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统制资源的法令,1939年10月10日,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颁布实行了《贸易统制法》(法律第三号),121日,又公布实施了《物资统制法》,2这两项法令是日本在“蒙疆”地区制定和实施有关物资统制政策的基本法规,至此,日本通过伪政权依靠法规,掌握了掠夺该地区畜产品的行政权力。
羊毛改良增产方面的统制日本羊毛资源极为短缺。据统计,当时日本每年所需军用、民用羊毛已超过5000万公斤。其中99%依靠进口。以1936年为例,日本进口羊毛8053.18万公斤。3随着侵略战争的扩大。军用被褥、服装等物资的需求量增加,作为其重要材料的羊毛成为战时日本急需的纤维资源
据调查,当时“蒙疆”地区绵羊有395.5万只,4按平均每只羊产毛0.75公斤推算,该地区羊毛年产量约300万公斤,其中锡林郭勒盟约产84万公斤、乌兰察布盟约75万公斤、伊克昭盟约60万公斤、察哈尔盟约49万公斤、巴彦塔拉盟约l8万公斤、晋北地区约l5万公斤、察南地区约90万公斤。但是这一丰富的羊毛资源仍无法满足日本战时经济所需的羊毛需求。因此他们制定“在内蒙古发展畜牧业,增产羊毛”的政策,以该地区为其羊毛生产基地,采取了一系列改良增产措施。
伪蒙疆联合委员会于1 938年3月制定了“蒙疆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后改成“蒙疆产业开发三年计划”)。由兴亚院蒙疆联络部做出涉及畜产、矿产、农产品等8个部门的综合开发计划。根据这一计划,1938年10月8日,伪蒙疆联合委员会制定了《蒙疆畜产政策要纲》,5为满足日本羊毛资源的需求,以“羊毛的增产改良”为目标,决定以考力代(コルデル)种羊改良当地的绵羊。据当时推算,本地原有羊种一只产毛0.6—0.8公斤。经过第一次改良产2公斤,第二次改良后产毛3.5公斤,考力代羊一只产毛4公斤,1941年又公布实施了《家畜改良五年计划》,使羊毛增产措施更为具体化。10月20日,由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和东洋绵羊协会投资,在张家口成立了财团法人蒙古绵羊协会,在各地设种羊场或种羊管理所。专门从日本引进考力代种羊或选择当地原有的优良种羊进行了羊种改良同时还采取了增产羊毛的一系列辅助性措施。
日本入侵以前该地区饲养绵羊主要以产“羊肉、羊皮为主”。因此,上述事实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日本帝国主义迫使该地区畜牧业服从其战时经济的需要,为其侵略战争服务的真相。
羊毛收购方面的统制“七七”事变前,该地区畜产品主要由出拨子、擀毡的、毛贩子等旅蒙商直接到产地收购,再通过毛店(毛栈、皮毛栈、货栈)、杂货铺、经计(跑合儿)等汇集到包头、归绥、大同、张家口、多伦、贝子庙等市场。据统计,“蒙疆”地区羊毛年上市量约675万公斤,6占全国年羊毛总产量的70%。其中该地区产量约占40%,其余部分是从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运到“蒙疆”上市的,上述羊毛中除了20——25万公斤经多伦、林西等地向我国东北地区输出外,其余部分运往北京、天津,其中大部分向美、苏、英、德等国输出。而几乎不出口日本。
“七七”事变后,“蒙疆”地区的羊毛由日本人制配。为保证其军用羊毛的需求,通过伪蒙疆政权,实行了羊毛收配(即收购、汇集、配给)制度,早在1936年日本就派部队收购羊毛,事变后这里的羊毛则由“关东军直接收购”,7他们在大同、张家口、包头、多伦、贝子庙等地派常驻主管人员,其他地区则在羊毛上市季节随时派人收购。1938年1月,日本在张家口成立了由钟渊纺织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兼松商店、株式会社大蒙公司、日本毛织株式会社、满蒙毛织株式会社、满洲畜产株式会社、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等8家日资公司组成的蒙疆羊毛同业会,8并在包头设支部,大同、厚和设办事处,在天津、东京、大阪等地设置了联络机关,该同业会是在伪蒙疆联合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负责经营该地区兽毛及其相关事务的指定机构,因此该会成员大蒙公司等立即着手估价收购张家口、大同、厚和、包头等地毛店滞销的毛类。1938年12月26日,解散蒙疆羊毛同业会,从1 939年1月起又由部队直接收购了羊毛。
由于日本通过伪政权完全控制了羊毛的收购环节。禁止华商经手,“旧日已有之大小皮毛商家亦多受其影响,而破产。”【1】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羊毛收购的管理,防止外地商人的自由交易,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于l 940年4月起,在察哈尔盟和锡林郭勒盟劝业厅下设收购畜产品的据点——盟家畜交易厂。又于1940年12月28日,制定了《豪利希亚大纲》,9从l941年春天起在各旗以全民入股的形式创办了专门负责蒙旗畜产品的出售和生活用品的购入及配给事宜的豪利希亚,于是,五盟地区全部蒙旗均先后以旗为单位设豪利希亚,有些旗还设了豪利希亚支所,同时盟设本部,在张家口设总本部,由政府和兴亚院直接进行监督指导。并予以援助。为了使畜产品收购机构更加完备和系统化,1941年2月在张家口设兴蒙委员会实业处管辖的“中央家畜交易厂”,制定了1942——1946年《家畜交易厂事业扩充五年计划》,10扩充锡、察盟家畜交易厂,并在乌、巴、伊盟也开设了家畜交易厂总厂和支厂。为提高收购效率,日本把收购畜产品与配给生活必需品结合在一起,蒙旗的所有生活用品均由家畜交易厂办理,其中不仅仅包揽旗民的生活用品。而且把商社、买卖家,出拨子等原有的商务机构定为交易厂的隶属机构,对它们进行高度统制,这既能防止他人的交易,又能保证生产者向指定收购者交售羊毛,盟家畜交易人通过各旗豪利希亚等合作者向牧民配给生活用品,代之收购家畜、羊毛等畜产品,再上交给“中央家畜交易厂”。家畜交易厂和豪利希亚的设立为日本垄断该地区羊毛市场提供了各种有利条件,如日本指使伪蒙疆政府订立经济协定,通过家畜交易厂和豪利希亚“与各旗的王公再立合同,进行低价收购或不等价交换”,【2】搜罗该地区的羊毛资源。
日本还借助“金融战”的手段确保了其羊毛收购权利,“七七”事变前,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国内一些金融机构在该地区发放收购羊毛的专项贷款高达200万元以上,但日本入侵后立即颁布《紧急通货防卫令》、《通货取缔令》等法规,11进行币制统一,取缔了在该地区流通的中国、交通、中央等银行发放的货币,以日元系统的附属——蒙疆银行券统一了整个“蒙疆”地区货币市场,随后,蒙疆银行以“羊毛为担保”12发放信贷,促使伪政府指定的羊毛收购业者即时有效地完成收购任务。
羊毛输出方面的统制伪蒙疆联合委员会,以《蒙疆畜产政策要纲》的精神,于1938年10月25日,公布实施了《兽毛输出取缔令》及《关于实施兽毛类输出取缔令之有关规定》,13对羊毛的输出实行了“政府许可制”。因此,欲输出兽毛者必须向伪蒙疆联合委员会提交填写品名、价格、申请输出者和交易对方的姓名、住址或营业所地址、输出路径以及其他有必要参考的事项等内容的羊毛输出申请书,获得批准方可输出,这是日本以法规的形式对该地区羊毛、羊绒等兽毛类的输出实行统制的开始。
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时期,废除上述法规。颁布实施了《贸易统制法》,《物资统制法》,进一步加强了对羊毛输出的管理,“贸易统制法”第一条规定:“政府为确保重要物资并调节其供需和价格,以求国际收支之平衡。认为必要时,可根据教令规定,限制或禁止指定物品的输出或输入,或促进指定物品的输出或输入”。根据此条规定,1939年10月。制定了《遵照<贸易统制法>施行限制输出及输入品之有关事项》(财政部令第一五号)规定,14输出羊毛、羊绒、开士米(Cashmere)驼绒、猪毛及以这些为主要材料的制品者须经财政部长之批准,若想得到经营已列入限制范围的畜产品之输出许可者须填写申请人姓名、职业、地址;物品名称、数量和价格;发货地及发送地;货款回收方法;受理货物检查的经济监视署名称等内容的输出许可申请书一式3份。经预定输出地之经济监视署向财政部提交。未经财政部长批准不得擅自更改受理货物检查之经济监视署名称。输出其货物时必须向指定的经济监视署出示财政部长发给的许可证书,接受对物品的检查。未经财政部长的批准违反所规定之限制或*随意输出者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其物品或追征这部分物品的价款。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军费开支浩繁,日本指使伪蒙疆政府提出“粮食就是子弹”、“羊毛就是火药”、“人力就是武力”的“生产协力三大原则”,更加紧了对“蒙疆”的经济掠夺,为满足其侵略战争所需之物力日本帝国主义在军事上把伪蒙疆政权管辖地区看做“防共特别地带”。经济上则当做掠夺原料、倾销商品、输出资本的市场,畜产品是战争所需重要物资之一。该地区拥有广阔的牧场和丰富的畜产资源。因此,日本根据战时经济的需要,通过伪蒙疆政权对该地区畜牧业经济采取“国家统制”的手段,进行掠夺,企图达到所谓“以战养战”的目的。下面简要分析日本在该地区实行的家畜统制政策和相应的措施,揭露其经济统制政策的动机和侵略行为。
随着侵华战争的扩大,1937年9月下旬,日本政府在国内发布了《事业资金调整标准》、《临时进出口许可规则》法案。次年4月公布《国家总动员法》,由政府和军队控制了日本国内经济,使日本战时经济统制政策逐步走向系统化。毫无疑问,“蒙疆地区”的畜牧业经济就在这一大背景下被卷入日本战时经济统制政策的恶运之中。
首先,日本鉴于“蒙疆”地区畜产资源的重要性,指使伪政权经过精心策划,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完整的畜产管理行政机构,该地区畜产资源中,五盟地区产量占首位,针对这一资源优势,“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在政务院下专设畜产部,下设畜政处和牧野处,盟公署设畜产厅。专管家畜的改良、防疫和牲畜及畜产品的检查、贩卖等事项。“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成立后又专设隶属政务院的牧业总局,下设牧业试验场、种畜牧场和家畜防疫处等3个直属机关,同时在察南、晋北政厅设实业厅农务科,在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巴彦塔拉、伊克昭等五盟设劝业厅畜产科,各旗设行政科畜产股,1941年,“蒙疆政府”经过改组,政务院下设兴蒙委员会(直属机关未变),下设实业处。兴蒙委员会成为“蒙疆”牧业行政之中枢。有关畜牧业的具体事务由实业处负责、实施畜牧业政策,管理草场、饲料等方面的事项以及牲畜等畜产品的交易或配给事务。
为了加强对中国占领区的统治,日本近卫内阁于1938年12月。成立了直辖于日本内阁的殖民地侵略机构“兴亚院”,由日本首相兼任总裁。并于1939年3月11日在张家口设置了“兴亚院蒙疆联络部”。它是日本在“蒙疆”地区实行经济掠夺的决策机构,联络部下设经济科。1940年9月,又将经济科升格为经济部,并在包头、厚和、大同、阿巴嘎旗、西苏尼特旗、百灵庙等地设置了“兴亚院蒙疆联络部事务所”。
1939年,0月10日,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颁布实行了《贸易统制法》(法律第三号),22l日,又公布实施了《物资统制法》。3这两项法令是日本在“蒙疆”地区制定和实施有关物资统制政策的基本法规。
1938年3月,伪蒙疆联合委员会顺从日本帝国主义的旨意制定了“蒙疆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后改为“蒙疆产业开发三年计划”),制定了开发畜产、矿产、农产品等各个经济领域的具体计划,并于1938年10月,制定颁布了开发该地区畜产资源的纲领性文件——《蒙疆畜产政策要纲》,把畜产开发计划更具体化了。
《蒙疆畜产政策要纲》是一部开发和掠夺“蒙疆”地区畜产资源的殖民性纲领,“要纲”在“鉴于国防及产业上蒙疆地区畜产的特殊重要性。力图发展畜牧业的方针基础上制定了把发展畜牧业工作重点放在“马匹和绵羊的改良增产上”的目标【1】(152)。马匹和羊毛是重要战争物资,也是日本极为缺乏的资源,由此不难看出,日本帝国主义所鼓吹的所谓“发展畜牧业”只不过是从其自身利益出发而提出的口号而已。
为了更充分地满足日本战时所需畜产资源,伪政权首先在家畜改良增产方面进行了统制。首先,马匹的增产改良是以保证供给军马和日本国内及其占领地区产业开发的需求为目的。据不完全统计,30年代后期,“蒙疆”地区马匹总数为50万左右4。日本全面发动侵华战争后,由于,既要保证战时军马的来源,又要满足日本、伪满、华北、华中、蒙疆等地产业开发上所需畜力,马匹的需求量猛增。经过战争实践,他们认为,“蒙疆马”性质温顺,个头适中,并具有很强的抗饥、抗寒、抗病能力和远征耐力、是充当战马的最佳品种。于是,他们操纵“蒙疆政府”在《畜产政策要纲》之“主要家畜增殖改良之要点”中作出了“以饲养小个马为目的专门选择繁殖”【1】(162)的决定,把“蒙疆”这块广阔的牧场当成战时马匹繁殖和供应基地,采取了一系列改良增产措施,在这种导向的支配之下伪蒙疆联合委员会产业部又制定了《蒙疆马大增产计划》5,开展了一场“以繁殖军用小个马为目标。不引进外来品种,而专门选择当地优良品种进行繁殖”的马匹增产运动。并采取了日方向该地区派部队或专门调查团进行畜产调查;设置官马牧场、牧业试验场、牧厂(设在各县,比牧场规模大)、牧领(由数旗组成的大牧场,由盟公署直接经营)、种马牧场等机构;选择蒙旗牧民拥有的优良马匹;各盟畜产厅收购民间新产的马驹;对种牡马进行登记。加强输出种畜的管制;控制草场萎缩退化;普及兽医及有关畜产技术;由政府指导援助设置冬营盘及防疫设施;奖励挖水井,栽培饲料作物,储存干草;消除狼害和雪害等措施。
绵羊增产改良是以曾产羊毛为目的。羊毛作为纤维资源属于重要战争物资,日本羊毛资源极为短缺,据统计,当时日本每年所需军用、民用羊毛已超过5000万公斤,其中99%依靠进口,以1936年为例,日本进口羊毛8053.18公斤6。随着侵略战争的扩大,军用被褥、服装等物资的需求量增加,作为其重要材料的羊毛成为战时日本急需的纤维资源。据调查,当时“蒙疆”地区棉羊有395.5万只7,按平均每只羊产毛0.75公斤推算,该地区羊毛年产量约300万公斤。但是这一丰富的羊毛资源仍无法满足日本战时经济所需的羊毛需求,因此他们又以该地区为其羊毛生产基地采取了改良增产措施。
“蒙疆政府”在《蒙疆畜产政策要纲》中制定“以羊毛的增产改良为目标”的原则。并指定以考力代(コルデル)种羊改良当地的绵羊。据当时推算,本地原有羊种一只产毛0.6——0.8公斤,经过第一次改良产毛2公斤,第二次改良后产毛3.5公斤,考力代羊一只产毛4公斤,于是各盟畜产厅及牧厂着手负责培育考力代种牡羊,向牧民收购改良后的仔羊,同时代各旗及其它部门委托管理种绵羊。
1941年又公布实施了《家畜改良五年计划》,使羊毛增产措施更为具体化,1 0月20日,由“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和东洋绵羊协会投资。在张家口成立了财团法人“蒙古绵羊协会”,在各地设种羊场或种羊管理所,专门从日本引进考力代种羊或选择当地原有的优良种羊进行了羊种改良。
其它家畜的改良方面,按照各地的情况制定了改良增产计划,比如,牛的改良增产主要繁殖役牛、肉牛。选择原有优良品种进行繁殖、同时,适当引进外地优良品种对原有品种进行了改良。骆驼的改良则力图相应军事交通上的需要选择适当品种进行了繁殖。家畜收购方面,“蒙疆政府”在《蒙疆畜产政策要纲》中规定:“旗内联合销售家畜及畜产物”,“由政府一手收购旗内联合销售的马和绵羊”,根据这一规定,为了确保收购环节,在伪政府中央和各盟、旗设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有关畜产品的收购事项。并设置了中央家畜交易厂、盟蒙畜交易厂、旗家畜交易市场和豪利希亚等机构控制加畜产品的收购环节,在家畜交易厂的经营方针中提出:“家畜交易厂作为政府机关之一环。实施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发挥公益性职能。同时让蒙民谅解政府的施策”,【1】(164)经营方面:通过上述有关机构使畜产品的收购与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配售)相互挂钩,迫使生产者把畜产品售给指定收购业者。牲畜的收购及出售由各支厂与各旗有关机构联合进行,收购到一定数量时转交指定家畜输出业者,然后上交中央家畜交易厂。于是,从“蒙疆政府”到地方形成了完备的家畜收购体系。杜绝了他人的自由交易。
家畜输出方面,组建了“家畜交易指定贩卖组合”,《蒙疆畜产政策要纲》中规定:对主要家畜、尤其是对种畜及畜产品的输出实行必要的统制”,根据这一规定,除禁止输出未满一定年龄的牝畜外、对主要家畜的输出实行“许可制”【1】(164)。1939年10月10日,公布实施的《家畜搬出取缔令》8和《家畜搬出取缔法施行规则》9使家畜输出统制的措施更加具体化,上述法规中规定:从“蒙疆地区”输出马、绵羊、山羊、骆驼、牛、骡、驴,猪等家畜者。必需提交填写一份包括家畜的种类、头数及价格;牝畜之年龄;家畜之出处、购买时间及方法;输出时间及搬出方法、经过的路线;交易对方(即外地买主)之住所,职业、姓名、用途等内容的“家畜搬出申请书”,获得“蒙古联合自治政府”牧业总局局长的批准,获得批准后,将“许可证”送交就近经济监视署或驻锡林郭勒盟牧业研究员,由铁道运出者则必须在托运凭证上附“家畜运出许可证”。
不久,为了更加强化家畜输出的管理,从各地原有家畜贩卖业者中选出“可信者”,分别组织成立了“家畜交易指定贩卖组合”【1】(194),使其成为政府指定的家畜输出许可团体、授予家畜输出特殊资格,同时,限定家畜交易对方(即外地买主)也必须由伪政府来指定。并对“家畜交易指定贩卖组合”的管理方面也制定了严格的法规,若违反有关法规则没收其牲畜并进行罚款,重者判处有期徒刑。
为了在家畜输出统制方面确保万无一失,还设置各种关卡或机构,预防和监视私下交易或秘密输出现象,比如:根据《蒙疆畜产政策要纲》的规定,l 938年10月,“察南自治政府”在延庆县第四区康庄设置康庄家畜监视署,负责在其管辖区域内检查、取缔从蒙疆输出的家畜及畜产品;揭发和处罚秘密输出家畜及畜产品的事项等事宜,除了专门的家畜监视署外,还有1938年起设置的经济监视署,1942年7月1日,将经济监视署同税务监督署合并。改称财务监督署,分别设置张家口财务监督署(下设17个财务局)和大同财务监督署(下设11个财务局)、厚和财务监督署(下设11个财务局),形成了周密的监督网,进行调查、监督、检查有关法令禁止或限制输出入物品,并揭发和处罚秘密输出等事项,还设立“中央经济封锁委员会”和“地方经济封锁委员会”,以叫吏敌方陷于贫苦的困境”【3】(274)为目的、对非占领地区进行经济封锁。
总之,日本帝国主义企图达到所谓“以战养战”的目的,宣扬建立“日蒙一体的经济体系”和“东亚经济融合”的口号。从“适地适产主义”出发,以“国家统制”的手段,把“蒙疆地区”的畜牧业经济作为一个附属部分纳入其经济体系中,使其变成了日本帝国主义战时经济的附庸。《蒙疆畜产政策要纲》中明文规定:“实施畜产政策时除了日本以外还要考虑同满洲、华北及华中之间的关系”【1】(155)、“禁止输出未满12岁牝马和未满7岁牝绵羊,但是,向满洲国输出10岁以上牝马和5岁以上牝绵羊不在此限”。这类规定充分反映了该地区畜牧业最终还是以日本帝国主义战争物资的供给问题为前提,协调日本国内及其占领地区间畜产资源的供求关系,为其战时经济服务的真象,由于缺乏确切的统计资料。无法弄清日本究竟从该地区掠夺了多少畜产品,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出日本为了维持侵略战争不顾一切代价对该地区畜产品进行了掠夺。正如,原伪蒙疆政府副主席、蒙古军总司令官李守信在他的回忆中提到:“日本进兵印度支那以后,士兵染上南方的瘅气(旧指南方山林间湿热蒸郁致人疾病的气——引者)死的很多;驻在大同的厚宫师团开到广西,也因瘅气死了一千多人。他们研究结果,认为马肉是大热的东西,可以防御瘅气侵袭,于是在张北县建立了一个近代化的屠宰场,把成群的马赶到里边。出来全成了马肉罐头。……几乎把锡盟和察哈尔部的马匹搜罗殆尽。”【4】(156)
日本帝国主义为开发该地区畜牧业,操纵伪蒙疆政权所采取的保护草场,划定旗与县的疆界,禁止开垦未开放旗地;推广兽医及其它有关畜产方面的技术等措施客观上有利于这里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可是,从主观上来考察,采取这些政策措施的根本动机不外是为了尽力掠夺该地区畜产资源,为其战时经济服务罢了。、财力,全面调整和加强对“蒙疆”地区的物资管理。1943年5月1日,公布实施了《遵照<贸易统制法>输出入许可规则》,15强化了对羊毛输出的管理。甚至对旅客之随身携带羊毛数量也开始加以限制。
此外,为了“防止物资的外流”,【3】伪蒙疆政权从1 938年起设经济监视署,1 942年7月1日,将经济监视署同税务监督署合并。改称财务监督署,分别设了张家口财务监督署(下设17个财务局)和大同财务监督署(下设11个财务局)、厚和财务监督署(下设11个财务局),负责调查、监督、检查有关法令禁止或限制输出入物品之取缔事项,揭发和处罚秘密输出事宜,还设立了审议关于对解放区经济封锁事务的“中央经济封锁委员会”和“地方经济封锁委员会”(设在政厅、盟公署),对解放区进行经济封锁,专派“戊集团”(驻蒙军)承担“蒙疆”地区的经济封锁任务。在主要城镇及车站监视物资集散和移动情况、并在重要地带设置警察队据点进行流动检查,同时,极力破坏我方的道路,迫使群众经由主要道路通行,企图达到封锁目的。
日本除掠夺本地羊毛资源外,还采取“经济谋略与武力并举”【3】的手段设法收购非占领区的羊毛。日本侵占“蒙疆”后,该地区同西北地区之间的贸易往来受到严重阻碍。然而他们派特务或陆军特务机关,协助日华商店、合作社等物资收购机构或直接利用解放区的商人竭力获取甘、宁、新、青一带的羊毛。
羊毛加工方面的统制“蒙疆”地区轻工业除面粉加工业外其他行业都很落后,如毛纺织业方面察哈尔省4家官营毛纺织厂总资本仅有10721元,年生值为12252元,其中资金最多为3500元,最少为1 300元;年生产额最多为6720元,最少为352元,16在绥远省归绥、包头两县毛纺织业相对发达,其中包头县屈指可数的二三十家毛毯厂中资金最多为1 000元,最少为一二百元。
日本入侵初期,由军队收购的羊毛大部分经天津、大阪运往日本东京陆军千住制绒所进行加工,到1938年1月,在厚和豪特组建满蒙毛织株式会社蒙疆毛织厂后、部分羊毛直接运到该厂加工军用毛布等纺织品,后来在厚和建大蒙被服工厂和钟纺蒙疆出张所,在张家口设选毛工场等毛纺织厂。
日本帝国主义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根据《物资统制法》第三条“为确保国民经济的运行,必要时政府有权向同一种或不同种类的事业主下令,设立统制该事业为目的的组合”的规定,实施了《关于统制轻工业组合的有关之件》,17以不同工种合并轻工业厂家,组织了由政府指定的(1)鞣皮业,(2)皮革制品制造业,(3)毛制品制造业,(4)兽骨、兽蹄、兽角加工业,(5)肥(香)皂、蜡烛制造业等5个轻工业组合。强化了对轻工业的统制。使其趋于一元化。上述各组合以省盟或特别市为单位,即经营毛制品行业者经过经济部长的批准参加当地(省、盟、市)毛制品制造业组合。所需羊毛资源由政府收购指定业者负责配给,不得擅自直接收购,由于失去了羊毛来源,导致原有一些羊毛加工业走向倒闭。
为防止“以假乱真”,对毛制品制造业组合的管理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首先,由如下日系商社分别监督和指导毛制品制造业的经营:由满蒙毛织负责毡帽业、毡鞋业、毡子业;东洋纺织和满蒙毛织负责毛绒业:钟纺和满蒙毛织负责制绒业。其次,根据《物资统制法》,政府有权禁止或停止各组合的经营权,违反有关组合的规定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
羊毛价格方面的统制当初由日方部队按照毛质分级估价,低价收购羊毛。到1939年l1月l日,根据《物价委员会令》,18成立了有关物价对策方面的调查、咨询机关“中央物价委员会”和“地方物价委员会”,20日根据《物资统制法》第二条规定,公布实施了《物价统制法》。遵照上述法令的有关规定,在羊毛价格方面实行了“指定价格制”。18下面我们通过资料A、B对“七七”事变前后“蒙疆”地区的主要商品价格和张家口主要商品批发价格进行对比。分析羊毛价格(由于受史料局限,下面以兽毛兽皮价格为例)的变动及其内在因素:统计资料A
商品种类
时间
增减情况
1936年6月至1937年7月
1939年4月
粮食品
100%
158.6
+58.6
调味品100%
148.9
+48.9
纺织品
100%
175. 3
+75.3
兽毛兽皮100%
102.9
+2.9
燃料灯火
100%
146.5
+46.5杂货
100%
225.7
+125.7
总计
100%
159.7+59.7
从上表看,“七七”事变爆发后的1年多时间内“蒙疆”地区物价比事变前平均上涨59.7%,但其中兽毛兽皮价格仅上涨2,9%。
统计资料B
商品种类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随之,其在“蒙疆”地区推行的家畜统制政策也宣告崩溃。
注释:
1、伪蒙疆政权的管辖区域包括原察哈尔省南部10县、晋北1 3县和伊克昭盟的大部分地区、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巴彦塔拉盟(1931年10月设)以及张家口、大同、厚和豪特(今呼和浩特)、包头等市。2、张家口蒙疆银行总行《蒙疆金融关系法令集》(日文),蒙疆新闻社,1 941年版,第20页。
3、8、9、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总务部编纂《蒙古法令辑览》(日文),第1卷,株式会社满洲行政学会,1940年版,产业篇,第8——1 6、48页。
4、7、[兴技调查资料第52号]《蒙疆畜产资源调查报告书》(关于绵羊改良增殖的调查)(日文),昭和十五年(1942年)九月,兴亚院,第116页。
5、北支那经济通信社《北支蒙疆年鉴》(日文),昭和十四年(1941年)度版。第1053页。
6、[川村得三]《蒙疆经济地理》(日文),丛文阁,昭和十六年(1943年)六月,第172页。
参考文献:
[1]中村信,蒙疆的经济(日文)[M],有光社,1941。
[2]福岛义澄,蒙疆年鉴(日文版)[Z],张家口:蒙疆新闻社,1941。
[3]日本防卫厅战史室,华北治安战:下[M],天津市政协编译组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 982。
[4]李守信,日寇统治伪蒙的策略[A],内蒙古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四册[C],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研究馆编辑出版,1996。
(资料来源:《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1月,中华文史网整理)时间
1938年12月
1939年
1940年
1941年
1942年
粮食品
118.0
140.4
158.2
289.8
717.0
调味嗜好品131.7
166.1
240.8
325.0
460.7
纺织品
140.1208.2
414.5
691.4
973.3
兽毛兽皮
102.7
105.3114.5
187.9
168.5
燃料灯火
127.2
193.7
226.0282
402.8
杂货
193.2
154.5
222.8302.5
371.9
(1917年6月至1938年7月间物价平均指数为100%)
从上表看,1938年1 2月后的近4年间,以纺织品为首的进口商品价格(平均涨452.2%)和该地区重要产品之一的粮食品价格(涨617%)上涨速度很快。而兽毛兽皮的价格却以68%的速度排在最后。
出现这种物价结构的主要原因是日本实行的“战时经济政策”所造成的。首先,粮食价格方面,日本操纵伪政府实行“公定价格”或“标准价格”制,低价收购。保证其军用廉价粮食。而对民需粮食则限制配给额,高价出售。加上伪官、奸商等抢购或从中压价,造成粮食价格猛涨。【4】其次,由于该地区工业尚未发达,调味嗜好品、纺织品、燃料灯火及其他日用品主要依赖进口,而且“七七”事变后,日本商品占该地区进口商品的60——70%。因此,进口商品价格一方面受到日本国内和华北等日本占领地区物价的影响;另一方面日本为获取暴利,高价倾销商品,导致上述日用品价格猛增。再次,由于日本依靠配给制度。把羊毛直接向日本输出或向其指定毛制品制造业配给,垄断了羊毛加工环节,使其他羊毛加工业者丧失了获得羊毛资源的机会。其目的在于直接满足其廉价的军用毛制品。而并非高价出售从中谋利,因此人为地造成了羊毛低价现象。这正是日本对该地区羊毛资源采取统制政策的最终侵略目的。
总之,上述事实证明,日本帝国主义从其战时经济的需要出发,通过伪政权以“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借口,对羊毛的生产、收购、加工、价格等整个环节实行强硬的统制政策,使该地区变成其倾销商品、掠夺资源的市场,导致了民族工业的破产和人民生活濒临困苦的境地。注释:
1、14、张家口蒙疆银行总行《蒙疆金融关系法令集》(日文),蒙疆新闻社,1941年。
2、蒙古联合自治政府总务部编纂《蒙古法令辑览》(日文)第1卷,产业篇,官制篇,株式会社满洲行政学会,1940年。
3、6、川村得三《蒙疆经济地理》(日文),丛文阁,昭和十六年(1941年)。
4、7、12、兴技调查资料第52号《蒙疆畜产资源调查报告书》《关于绵羊改良增殖的调查》(日文),昭和十五年(1940年)。
5、中村信著《蒙疆的经济》(日文),有光社,昭和十六年(1941年)。
8、伪蒙疆联合委员会,《蒙疆特殊会社概观》(日文),1938年。9、蒙疆新闻社,《蒙疆年鉴》(日文),1 943年。
10、同上,1942年度版。
11、北支那经济通信社,《北支蒙疆年鉴》(日文),昭和十四年(1939年)。
13、19、蒙疆新闻社,《蒙疆年鉴》(日文),1941年。
15、17、同上,1944年。
16、《中国经济年鉴》,1936年。
参考文献:
[1]察哈尔蒙旗特派员公署,伪蒙*经济概况[Z],正中书局,1943年。
[2]李守信,日寇统治伪蒙的策略[A],内蒙古文史资料选辑合订本:第4册[C],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研究馆编辑出版,1996。
[3 ]天津市日本防卫厅战史室,华北治安战:下[C]天津人民出版社,1 982。
[4 ]宝音朝克图,伪蒙疆政权的物资统制政策——粮食统制政策的研究[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I1999,(1):45—51。(资料来源:《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中华文史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