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家里出了一件很棘手的问题我想向您咨询一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家在农村 ,前几天因为一些小事跟前邻居打了起来,当然打之前我们之间互相说了一些不顺耳的言语。是前邻居一家主动找上门来,在我们家门口打了起来,(是前邻居先动的手),之后被拉开,过了一个多小时他们一家又主动找上门来打架,而且还拿着铁棍 木棒 等凶器,用铁棍砸我们家大门迫于无奈我们开门应战,双方打得都很激烈,对方也受伤我们也受伤,迎战之前我们拨打了110 战后110来到现场简单的咨询了一下,也就没有立案就被我的叔叔推辞走了。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谁知前邻居家仗着他小舅子是派出所的所长,他却在事后报警 称自己鼻梁骨折, 头部受伤等等为由报警。而且警察也立案开始了调查。(我家人也很很受伤,本人脸部受伤严重 眼睛 颧骨等多处浮肿严重 耳朵现在还有些耳聋 父亲被打的脑震荡。)现在我们再报警是不是已经晚了? 本人觉得报警的话警察也不一定给立案(他小舅子就是所长,不一定给立案。)。请问我们现在该怎样做呢?我会不会被拘留,赔偿的话我们负全部责任吗,(我们也是受害者,是他们恶人先告状,)此时我们如果报警的话还有用吗,按法律途径来说我们还有机会报警吗? 私聊是不可能的。 邻居是个有前科的人,前几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三年(监外执行)
你好!
听了你的描述,我觉得以下几点可能会对你有帮助。
1、你们家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关键在于,对方进攻是否因你家蓄意挑衅引起,如果是你们蓄意挑起的这场争吵、进而引发相互斗殴,则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打群架,属于违法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从结果的严重性来看,双方都有触犯故意伤害罪之嫌疑——致人轻微伤以上了。
2、如果你们的争吵不是由于你们家人的恶意挑衅引起,而是他们打上门来,那么你们的反击就具有了正当防卫的可能。正当防卫只要不过度,是受法律保护的。
3、所以,关键是看你们双方受伤情况,各自应以医疗诊断证明为证据。
至于派出所是否应当立案,是应该立的。不管你们双方谁去告状,都应该立。除非你们两家和解,私了。
而事情的性质,究竟是你们正当防卫,还是双方互相斗殴,还是触犯刑法故意伤人罪,性质的认定得由派出所认定。
你们能够做的就是向派出所反映事实真实情况。如果派出所的行为不公正,比如该立案不立案,或者包庇对方,你们可以向派出所的派出机关,如县公安局申诉,反映情况。也可以向法院反映情况。
1、先去做个伤情鉴定;若是轻伤,则你邻居构成故意伤害罪;
2、若你邻居还在监外执行中,又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则收监执行;
建议请律师。具体咨询可以与我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