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民事诉讼中,法院会怎么判?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调解失败。我要到法院才能保护我的权益。我方3人受轻伤,其中一人才11个月,不到一岁。

我提出诉讼要求: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医疗费用805元。

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误工费用530.7元。

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交通事故处理费用280元

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护理费用500元

5、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精神损失费用1200元(赔偿不足一岁者)

7、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轻便摩托车损失费 80 元

8、本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一条作为依据,要求对方赔偿。

这样的民事诉讼中,法院会怎么判?(不是调解,是判决)

1、不知道对方是否投保保险,如果有你可以将保险公司也列为被告

2、医疗费凭发票,误工费凭病假证明,护理费凭出院小结或医疗意见书中的医嘱,交通损失费凭发票,精神损失费没有构成伤残的由法院酌情决定,摩托车损失未经保险公司定损,没有鉴定结论的,如果对方认可,没问题,对方不认可法官可以酌情决定数额。具体赔偿数额谁也说不准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