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4年了,因为之前为他做过一次人流,现在我的输卵管堵住了,需要做宫腔腹腔镜手术!现在他跟我提出分手,我要他出一半的手术费,他答应说好,只是现在没钱,所以他给我签了借据,也按了手印。我把借据的内容写成是他因为经济困难跟我借了1万元,没有提到男女朋友关系之类的话题。要是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把钱给我,我这样告他能不能赢?赢了的话官司费谁出?
1、官司还是可以赢得,虽然没有借款的事实,但你的身体伤害是对方造成的,他给你补偿是应该的,况且你们协商一致,他自愿补偿你,只不过碍于面子,写成借条的形式。你们协商的并不违法,你是可以胜诉的
2、如果你想省点麻烦,就直接说是借钱给对方的,法院一般不会调查你钱的来源的,因为现在社会家里带1万元现金是很正常的,即便钱的来源说不清楚,法院也不会判你败诉的,毕竟有欠条
3、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男方造成的,应该男方给予赔偿
难赢。
你如告他,他会说明原委的。
法院会调查你钱的来源,如取款银行等。
当然,你如赢了官司的话,诉讼费由他出。
但,劝你另寻佳婿。天涯何处无芳草。
根据证据具体内容诉讼解决此事,建议找当地律师沟通,从叙述来看,目前证据情况对你有利。
法院会依借据判。你只要一口咬定他借钱不还就可以了。不要提任何其他的问题。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持续找他要账,那么2年内是你的诉讼期限。超过2年你铁定败诉。但是你有证据证明你2年内持续找他要账,从该证据证明的时间起2年内你又获得了新的诉讼期限2年,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