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罪,盗窃罪成立么?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事情大概是这样,A跟B是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刑满以后,A与B依旧有联系。B仍旧操守旧业以偷盗为生。B盗窃了玉器多枚,A低价在B手里购买一块,还在B手里面以700元低价购买过一辆电动车,而且B手中还有很多电动车电池,B给A了两块电池,让A帮忙送到他们认识的一个朋友那边。一共卖掉了240元,A把240全额给了B。现在B已经被抓,当地派出所在A不知情得情况下,就直接在网上以盗窃罪名通缉了A。我在声明下,A并未参与盗窃,而且也未从B的手里拿过钱。这样A是有罪的么?请详细说明好么?谢谢

盗窃罪不能成立,但是A明知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从B购买玉、电动车等,应认定为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构成销赃罪

成立,其实整个过程A是清楚,那么知道,犯罪就成立

销赃最是成立的

至于盗窃就不好说了应该不算吧

算共同犯罪,累计刑罚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