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经商户,2006和2007年因为我不是一般纳税人开发票,偷漏税而被拘留,被罚了6万,现在2011年县国税局又来查我了,可能是监督我还有没有偷税漏税的情况,把我的账本都拿走了,说我营业额100万元,也没申报,但是这100万元不是我的净利润啊,我还有好多债务呢,申报的情形不是12万以上吗?这是指的净利润吗?国税局的又让我交了1.5万,也没有给我单据,还要让我把06年偷漏税的犯罪经过写下来给他,那案子早就结案了,我凭什么还给他写啊,从法律角度讲,我也不找关系,我该怎么办呢?
我都怀疑那国税局的人是真是假了。怎么办?愿意听我的吗?明天就去税务局查清楚,别被骗了。即便真是国税局的人,也明显是想吃你,肯定见不得光的,找到他们,或者直接找他的领导,要票据。至于,让你写过去的犯罪结果,那是在吓唬你。目的就是搞你的钱。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 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
2、税务局征税1.5万后,应给你税单;而且你有知情权,缴纳的什么税负。
3、没有理由写过去的犯罪经过。
4、不找关系,就意味着死磕。自己琢磨下胳膊和大腿的关系。建议与税务专管员保持良好的沟通。
5、如果专管员继续狐假虎威,可以信访;也可以对行政诉讼。
··收钱不给发票,无法证明收钱根据和证据,国税局涉嫌违法办案、徇私枉法、渎职,可以向检察院举报查处。
你所说12万申报是针对个人所得税而言,对于一般公司来说,必须按照发票金额或实际收入数额进行纳税申报。营业税的税率一般为5%,这是按照你申报的不含税营业收入征收的。
从税法角度来讲,税务机关一般有两种方式进行处理,一种是经稽查后开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即要求你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另一种是税务处罚决定书,即要求你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同时缴纳罚款,罚款通常为税款的0.5倍到5倍。
你可以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打的过他吗,打他一顿,再到法院告他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