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哥共有一套房产,向银行作了消费按揭,一直是我们一起供房贷,几个月前我哥因为某些事情被刑事追究,失去民事能力,无力再偿还银行借款。从他出事日起,3-4个月都是我独立供款,现在欠银行的房贷大概是房产总价值的一半,我哥作了公证让我独立处理房产事宜,1.我是否有权利要求法院把房产转为我个人名下?2.如我哥的刑事责任需要支付欠款,致使房产被查封,我是否有权利单方面出售我的一方房产给第三方?3.已经和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如果在买卖过程中由于我哥的缘故致使房子被查封,我对房子还具有哪些权益?求解,谢谢!!!!
1.我是否有权利要求法院把房产转为我个人名下?
不行。首先转让房产手续是房地局,现在的住建委管。转让必须要有赠予协议、委托书等手续,具体见当地住建委规定。最后,被查封的无法转让。
2.如我哥的刑事责任需要支付欠款,致使房产被查封,我是否有权利单方面出售我的一方房产给第三方?
可以。你们的权利是分开的。可以先签订合同并履行,但手续可能要房屋解封后才能办。
3.已经和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如果在买卖过程中由于我哥的缘故致使房子被查封,我对房子还具有哪些权益?
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当然仅限于你自己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