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戴湿口罩,算否残疾,能要精神损失费?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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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我看鼻子,医生把我的老毛病看好了,但带出了新毛病,干燥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干燥性鼻炎,炎症扩散邻近器官,要死人),医生也默认.我去找上海地区最权威的鼻科医生,他说药用错了.现在我的鼻腔就是疼,一般干燥性鼻炎的治疗方法我不能用,为了活命,我试过很多办法,现在我找到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24小时戴湿口罩,白天戴7cmX5cm的小口罩,吃饭和水也不脱,也不能出门,晚上戴大口罩,睡睡醒醒.现在我怎么找医院赔偿,能否算残疾赔,能否给我精神损失费.希望回答具体点.

我把《伤残鉴定评级表》给您附上,您自己对照一下这种情况算不算残疾。精神损失费是按残疾评定等级来确定的,在天津一般是10级5000元,每提高一个档次精神损失费增加5000元。希望对您有帮助!

附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doc

因为医生默认.“去找上海地区最权威的鼻科医生,他说药用错了.”可以算作医疗事故,可以索要赔偿及精神损失,因为属于侵权案件所以起诉医院一点问题都没有,但要将“最权威的鼻科医生,他说药用错了”开证明或录音取证,否则法院只得叛你输,最好找个律师替你代理!

你提出的都是可以的,只不过伤残需要鉴定。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你的治疗费等各种费用都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些法条对你来说都是有用的!

1、看看有个《伤残鉴定评级表》看有没有你这种情况 但是我估计不构成残疾

2、你如果觉着医生有过错 可以按照医疗侵权处理 但是根据你反应的情况 也许可能是药物的问题

3、你举证比较困难 因为没有医生能够证明用药错了

4、如果必须告 你最好收集病例资料 举证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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