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收养是否合法?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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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网友求助于我,我也不是很清楚,请大家来帮忙支招。如下是网友的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 、莪姐姐网恋认识个男的

之后两人相爱并且未婚生下孩子 、

当时那男的因为抢劫被抓

出事的时候孩子还没有生

他父母认为他儿子出事是莪姐姐害的

因为那男的抢劫是5年前的事

现在逃到莪们这边因为带着别人老婆私奔才被报案 所以被抓

他爸妈以为是莪姐姐恨他才报复他、

所以一直卜管孩子和莪姐 连生孩子的费用也卜肯出

姐姐当时没有办法 没有工作 男方又卜认孩子 加上别人说抢劫最少十多年才能出来 自己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就通过朋友吧孩子送别人抚养 因为一个月的休养 加上男方没留下一分钱 姐姐的积蓄用光了 连回乡的路费都没有 就接受别人给的两千快钱 、

现在那男的监外执行 出来想认回孩子 也想跟莪姐姐在一起 可是姐姐现在有自己的生活 卜想在提以前的事 、他天天打电话骚扰 说要告莪姐姐拐卖孩子 、他卜知道孩子送人的事、请问这样算拐卖吗?

1、孩子送给别人抚养,不算拐卖。但是你与收养方一则未必符合送养和收养的条件,二则也未必办理的正式的收养手续。因此对方虽然收养的孩子,但孩子在法律上还是的子女,你随时可以要回,但对方这些年为你抚养孩子支付的费用,你要补偿

2、你肯定没有刑事责任,但是对方坚决要小孩的话,他要有证据证明孩子是他的,他可能会申请亲子鉴定,但这个也必须取得孩子和你的同意,你不同意他也没办法,由他告去

3、即便日后找到孩子,你也可以这样说,即对方犯过罪不适合抚养孩子,孩子不宜与男方接触,不给男方探望也是有理由的。你是没什么责任的,要见孩子前也要他不足这些年你独自抚养孩子支付的费用

合法,双方应按平等自愿原则来进行相认,如果孩子不愿意认父亲可以不认,并向其索要抚养费,想认也可以认。

他有监护权,有抚养能力时具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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