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开了一个废品收购站,前天突然来了几个人开了辆没有牌照的车进来就问有没有铜,然后就直接进屋翻了起来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找出来了一点铜然后就让家人去他们队接受处罚,什么道理也不讲就说废品站不让收铜要5000快钱铜拿走,3000圆不拿铜了,最后商量了要了4000圆铜又拿了回来!没有开任何收据!最后还给我们提供了他们的电话让我们给他们提供买铜卖铜的信息,说给我们奖励!我想知道的事他们这么做算什么行为?我们收的东西全是一些不要的废铜没有任何违法的东西!希望大家帮帮我们,毕竟我们辛苦一年也挣不了多少钱,就一句你们不允许收铜就要了4000快钱!
··两个问题。
检查废品收购、排除盗窃配电设施材料是公安部门的权利和职责,如果违规,有处罚权。 但,处罚要有根据,必须确认违规行为后再处罚,处罚必须出具收据,否则,就是违法行政乱收费(涉嫌入小金库),可以举报查处。
没有,行政法上规定的是500还是1000最高额来着,忘了,不过4000绝对超了。建议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复议比较划算,不过效果甚微啊,官官相护。
理论上说,刑警队是有权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只要这些铜是有人偷来的,那么,警察在发现了这些铜的线索并有权可以没收它的。还有,按国家有关规定,你可以收这种东西,但是,我记得,好像是有规定的,不能超过多少。有这种规定,也就是,一种废品铜,一次不能超过多少。刑警一眼就能看出有多少,所以,他们这么做,是正确的。但是,除非你有证据说明,这些铜的来历。什么样的人送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