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至高速出口接人,离出口大约200米得样子,此路段无禁停标志,停车时间也就1分钟左右,远远的看到一交警拿相机拍了下就上车了,当时没有在意,过后一周左右收到处罚通知单,处罚通知写到我于某月某日在高速公路上的车道内违章停车,违章代码4607,既无口头警告,也无禁停标志,而且我并没有在高速上呀,而是在高速外的出口很远的地方停了会,这也算是高速停车吗?这样的处罚合理吗?是不是涉嫌钓鱼执法,本想申请复议,结果答曰:必须去省里的高速大队才行,求诸位,答复!谢谢!!
高速公路不准停车,这是常识。不是一定要有禁停牌,你说的地方是在哪里?可能也是高速公路呢!
认倒霉吧,即便复议成功了,几趟折腾下来,花销也不小,虽说为了一块钱打官司,赢了又能怎样,无非就是解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