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A在外地打工,给厂里开车送货出了交通事故,车是老板的,但老板的厂是用的他父亲的名字为法人。当时没说是雇佣关系,法院判的赔偿,朋友A也了一部分钱,多数为厂里出,但还欠一部分未赔偿完,一年多后现在8月,法院有传票到朋友A 家中(朋友还在外地又没在这家厂打工了,但6月还在,6月工资还未拿),通知冻结了朋友的银行存款账户,请问我朋友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不理法院的传票,法院就直接扣款了吗?
首先要看一审判决两个责任人对于赔偿,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则你朋友没能力偿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第二责任人的财产。
法院判决后,你朋友A没有上诉,判决生效
你朋友A没有完全履行该生效判决,对方申请强制执行,你要么主动去还款,否则法院直接从 你冻结的账户中扣款。。